我镇历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已成为我镇募集慈善资金的主要途径,并成为全镇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壮大我镇慈善实力,增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贯彻落实《慈善法》《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 发展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鄞州区慈善总会关于区第二十五次“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促进共同富裕、建设“人人慈善标杆区”、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做好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原则和范围 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重在参与、捐款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切实抓好本次“慈善一日捐”活动,实现慈善事业新发展。全镇各部门和各级慈善组织,精心组织开展好镇级机关、事业单位、直属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一日捐”活动。在镇、村社发动广大爱心企业及个人参与捐款,切实做到个人捐款、单位捐款相结合,扩大发动面,提高参与率。 二、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5月中旬开始到10月底基本结束。5月中旬为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到10月上旬为募集实施阶段,10月中旬起扫尾(已建“企业留本冠名基金”年增值捐赠款按协议日期解缴)。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捐款自愿原则。捐赠不论多少、爱心不分大小、精神同样可贵。活动中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特别要向企业宣传国家有关慈善捐赠的减税免税政策,让捐赠企业和个人合法合理地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二)坚持边募集边救助。“一日捐”活动期间,各地可结合实际,安排扶助金发放仪式、上门慰问扶助等活动,邀请党政领导和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业家参加,有条件或有意愿的,可让捐赠者与受助人直接见面,向社会展示慈善救助成效,扩大慈善影响力。 (三)坚持募集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要增强募集善款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所有单位都应把募集情况登记造册、张榜公布。 (四)坚持发挥所募善款作用。捐赠的善款要严格按照《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章程》和《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慈善资金募集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使用管理,各项救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各级单位建立的慈善基金的每年增值部分和使用部分也同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 (五)坚持营造浓郁的慈善氛围。各地要加强领导、层层发动、落实责任,同时要结合实际,召开“慈善一日捐”动员会。积极开展“慈善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采用召开募捐会、设立募捐点、流动募捐箱和上门劝募等多种形式,充分激发广大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社区居民和各界群众的潜在爱心。要运用微信群、LED电子屏、慈善公益广告、标语、宣传窗等扩大影响力和感召力,营造慈善氛围。 根据市、区慈善总会最新要求,镇街慈善分会“慈善一日捐”活动将通过二维码捐赠的方式进行善款募集,并保持实时更新。为确保精准统计,要求实行一单位一码,镇慈善分会后续会将对应二维码发放至各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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