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9607/2025-12611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东郊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5-05-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鄞州区东郊街道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 ||||||||
发布日期: 2025-05-09 15:05 信息来源: 东郊街道 信息来源: 东郊街道 | ||||||||
为促进鄞州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9 号)、《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4〕14号)等文件规定,区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本街道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已积极配合或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扶,但仍无法实现就业; 3.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用人单位与人社行政部门管理; 4.能胜任上岗要求; 5.愿意配合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家庭状况核查; 6.男性55周岁及以上,女性45周岁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应聘 1.处于违法违纪调查期或惩戒期未结束的; 2.正在享受各类社会保险补贴或创业扶持政策的(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等); 3.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4.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5. 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 6.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安置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残疾等级证明等(视情); 2.《鄞州区东郊街道宁丰社区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申请人员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可取消申请资格或上岗资格。 招聘流程 1.现场报名。有意向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5年5月9日—5月15日向岗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鄞州区东郊街道宁丰社区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确定人选。街道根据候选人家庭困难状况、年龄、就业能力等因素并结合岗位适配因素进行初审,提出候选名单。区人社部门对候选人综合考察后确定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推荐上岗。 3.招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鄞州区人社局官方网站或岗位所在村公示。 4.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鄞州区东郊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74-87377090(宁丰社区) 宁波市鄞州区东郊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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