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3260229/2025-126500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答复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5-05-29 16:07 信息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鄞综执函〔2025〕3号 |
周蕾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优化政府执法检查的建议》已收悉,真诚感谢您对我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围绕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以加快整体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为主要目标,通过执法事项集中、检查计划统筹、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推进全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2024年以来,省市不断加强对行政检查计划统筹的要求,各部门、乡镇(街道)围绕国家及省市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重点行业风险管控要求以及高频高风险投诉事件监管需要,并结合检查对象的信用等情况,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制定行政检查年度计划,并于每年年初按要求抄送同级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牵头开展相关统筹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向各部门、乡镇(街道)收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制定的双随机抽查年计划,开展相关统筹工作,并抄送同级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 2024年,我区共开展执法检查22544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5444户次,占比81.69%,跨部门联合检查户次7222户次,联合检查任务182个,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51.55%。2024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并出台督办通报、线索分派、态势分析、联合会商、争议处置、运行保障等六项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指挥体系运行流畅。镇街层面由综合信息指挥室统筹执法指挥,构建纵向贯通“沙漏型”和横向协同“矩阵型”的立体指挥体系,对上实行一个口子承接,通过整合职能,对下实行一个口子督考,对内实行条块结合、平战结合的指挥模式,各内设机构、“1+8”执法队伍按条线分工各司其职,综合信息指挥室统筹部署任务、统一实行督考、协同推进项目,实现一体指挥、扁平作战。截至目前,区、镇(街道)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流转事项办理数量106238件,办结率为100%。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加强“监管一件事”场景梳理应用,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高频、高需求、需多个部门协同处置的监管事项,综合集成“监管一件事”场景12个;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立常态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联合检查机制,强化“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共计开展检查13644次,减少扰企7222次,减少扰企3825户次,占涉企检查的52.46%,统筹制定跨部门检查计划350个,压减重复检查243次,切实减少多头重复检查、重复执法、执法扰企扰民等问题,实现“各自查”到“统筹查”的迭代升级。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牵头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压实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指导责任,定期为街道提供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改革以来开展定期培训类37场,培训人员1050名,开展法治培训类21场,培训人员1241名,执法人员人均年度业务培训学时达到120学时。 根据《浙江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规定,目前消防救援机构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主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的形式开展。消防救援机构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和月度抽查任务,并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制定下发。在抽查频次上,消防救援机构对同一监管对象抽查频次一年内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同时,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要求,消防救援机构根据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清单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分级分类监督执法方面,2023年宁波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宁波市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市、县、乡三级监管对象及事权划分,确保全市消防监管工作层级分工清晰、事权划分明确、执法监管高效。在加强乡镇(街道)消防执法方面,大队明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分片联系乡镇(街道),指导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乡镇(街道)全覆盖消防委托(赋权)执法,制作发放乡镇(街道)监督管理和消防行政执法指导手册,组织开展集中轮训和跟班作业,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鄞州生态环境分局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基础上,同时做好涉企服务工作,着力于预防式执法监管服务体系推进,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服务方式,提升执法监管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服务先导、无事不扰”,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具体而言,主要做好第三方先导服务、非接触科技监管、数字化预警管控三大体系构建。一是推进正面清单制度,由第三方帮扶团队对正面清单企业和培养企业进行“体检”,推动问题整改闭环,提升企业环保水平;二是深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重点持续推进涉气企业、正面清单企业用电监控系统安装,提升问题预警能力,助力企业及时发现解决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三是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处罚清单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有关要求,规范执行上级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规定。 鄞州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以规范涉企检查、提升执法效能为核心目标,通过正面清单帮扶、强化科技赋能、跨部门协作等举措,实现环境监管与企业减负“双赢”。一是拓展用电监控点位布局,逐步实现重点VOC排放企业全覆盖,提升非现场手段问题发现率和案件查办比例。二是依托正面清单制度加强帮扶。对全区161家正面清单企业“半年一检”,260家培育企业“年度一帮”,指导企业做好提升整改。三是积极参与和牵头开展跨部门执法,加强与其他部门信息互通,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将依照《浙江省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宁波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检查计划统筹,根据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检查计划,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对“主题、任务、事项、对象、人员”一体统筹,最大程度整合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指导赋权镇街结合自身需求,统筹形成本辖区涉企检查计划。优化入企检查方式,推广“预约式”指导服务,完善“综合查一次”机制,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实施“证码双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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