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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3260229/2025-12649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5-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答复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5-29 16:03 信息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鄞综执函〔2025〕8号

闻霞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强小广告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真诚感谢您对我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是老旧小区治理的顽疾之一,与社区文明城市创建紧密联系。做好小区“牛皮癣”整治工作,需要综合治理,既涉及小区物业管理,也同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社区、物业和相关部门处理起来很费劲,时效不长,又容易反弹。

法律法规方面,一是浙江省地方性法规,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以下简称“三乱”),综合执法部门(含赋权镇街)可以对小区沿街建筑物外立面的小广告“三乱”问题,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宁波市地方性法规,《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对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责任人做出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小区市容整洁,无违反规定实施张贴、涂写、刻画等行为。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像紫鹃新村、黄鹂新村等,由街道办事处确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负责;三是文明行为立法,《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规定,公民应当遵守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道、楼梯及其他户外设施上非法从事张贴、涂写、刻画。

监管执法合力方面,一是区住建局作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履行部门主体职责,目前,区财政每年投入400多万元资金,由第三方公司负责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小广告“三乱”进行清理;其他区域由属地镇街、产权单位自行负责。主要针对城市道路两侧的电杆、配电箱、信箱、公交站亭、桥梁栏杆等城市家具、公共设施及沿街小区建筑物底层外墙进行小广告清理,采用特殊涂料处理,使“牛皮癣”贴不住、写不上;二是区综合执法局根据《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2年)》履行行政处罚权,2025年,已立案查处“三乱”案件242件,罚款56560元;三是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内容涉及虚假宣传、色情、诈骗的,作出相应行政处罚;经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运营商动态接收违法号码实施停机,广大人民群众发现“牛皮癣”等“三乱”情况可拨打12345市长热线或向上述有关单位反映。

长效机制建立方面,一是堵,让小区“三乱”无处落脚。对老旧小区居民加强宣传,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守好自家楼道电子门,将“三乱”生产者拒之门外;二是疏,根据群众需求,建议在小区适当位置设置张贴栏或橱窗,通过社区居委会筛选,统一印制便民服务卡,将一些家政服务类的联系方式告知居民,满足正当信息的发布需求;三是清,第一时间清除“三乱”,让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清除责任区内的“牛皮癣”。对于一些老旧小区,根据《鄞州区物业管理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鄞建〔2020〕53号)规定,由区财政对老旧小区准物业管理进行兜底,目前我区共有三类老旧小区57个,扶持资金每年共1400余万元。属地街道可结合实际对老旧小区准物业制定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差异化监管;加强动态考核和季度评价,根据考核下拨资金,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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