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属 | 工作内容 | 科室部门 |
局 机 关 | 1.做好党委会等重要会议活动的保障工作; 2.推进区委巡察整改和人大评议工作; 3.完成《“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修订工作; 4.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5.做好年鉴校对和信息报送工作; 6.做好非教育教学事务、七优享、共富、浙里优学、宁大“双一流”建设、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督查批示件办理等专项工作; 7.做好2011~2015年文书档案进馆准备工作; 8.完成档案归档、合同备案登记工作; 9.推进“鄞领优学”二期应用上线工作; 10.配合做好学前教育、中小学入学报名工作; 11.推进人工智能试点区申报工作; 12.做好五月劳动节系列以及艺术、体育赛事项目等新闻宣传工作; 13.做好各级民生实事、十大攀高、千万工程等专项工作; 14.做好“六一”儿童节领导慰问活动筹备工作。 | 办公室(秘书科) |
| 1.发布5月党建工作提示; 2.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3.完成5月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4.深入推进党建一点通5.0版升级工作; 5.组织2025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 6.开展第三批省级中小学校示范性党组织和“双带头人”党组织书记典型培育工作; 7.参加第三届“鄞领力”优秀机关党建品牌评比活动; 8.堇尚湾大楼党建氛围设计方案评比; 9.筹备2025年鄞德未来大党日活动; 10.做好违纪处理的跟进工作; 11.完成《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手册》编制; 12.完成“受处分和被问责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制定; 13.做好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对接协调工作; 14.持续做好抵御防范专项工作; 15.开展2025年度太阳花工程建设对接工作; 16.做好老干部、志愿、慈善数字化平台管理工作; 17.开展教育义工大队通讯稿征集。 | 党建工作科 |
| 1.组织开展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c类岗位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工作; 2.做好“杏坛名师”招引人才体检和考察工作; 3.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质量提升工作; 4.做好全系统专技人员小等级岗位晋升审核工作; 5.继续做好社会批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 6.组织做好社会批次招聘中小学事业(幼儿园)编制拟录用人员考察工作; 7.启动2025年援派支教人员选派工作; 8.组织推荐系统内符合条件教师申报甬江人才; 9.做好省人事工资平台人员信息完善工作。 | 组织人事科 |
| 1.做好2024年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完成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报告上报; 3.完成《鄞州区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鄞州区食堂会计制度》初稿; 4.开展全区所有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银行账户与账户资金核查工作; 5.做好全过程监管各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及下属单位支出进度工作; 6.做好督促相关学校幼儿园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公办幼儿园闲置资产调剂工作; 7.做好幸福苑幼儿园租赁续约和协和小学租金及违约金催缴工作; 8.完成局本级2024年内部控制报告; 9.完成5月无债务平台申报及4月资产月报汇总申报、个税申报、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申报、社保申报和账目等会计工作; 10.做好办理并收取试点库2024年新养老基数调整后的补缴差额工作; 11.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四川、衢江区等6个地区结对协议梳理,新增、续签或者到期工作; 12.做好教育对口支援结对学校校级活动台账汇总整理报市教育局平台月报工作。 | 计划财务科 |
| 1.做好2025年防溺水专项行动动员和部署工作; 2.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印发《鄞州区教育系统10万元以下小额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实施细则》; 5.印发《鄞州区教育系统3万以下小型基建项目实施细则》; 6.制发《鄞州区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流程》; 7.继续做好诺如病毒感染等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 8.建立周报机制,定期跟踪上报后庙工业区块学校建设工程规划进度,完成鄞督查里3个量化指标; 9.筹备“十五五”教育规划项目申报; 10.强化项目督导,加速10个教育投资项目落地,同步核定固投数据,推进浙大校区量子设备采购工作统计入统教育行业; 11.动态跟进教育资源控规调整需求; 12.按期办结教育专项审计整改反馈; 13.高效落实政协、人大提案答复工作; 14.紧盯民生工程,保障年度实事项目按计划达标; 15.重点做好招生期间信访工作。 | 安全后勤科 |
| 1.组织承办区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各项比赛; 2.参加浙江省校园足球文化节活动; 3.做好宁波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抽查工作、脊柱弯曲异常学生的筛查工作; 4.开展中小学生红十字课程培训活动; 5.做好幼儿园2025秋季招生工作; 6.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协助督导科做好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 7.举办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合唱、舞蹈、器乐合奏现场比赛、组织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书法(篆刻)比赛; 8.组织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 9.组建区教师合唱团准备参加市比赛; 10.组队参加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合唱、器乐合奏现场比赛; 11.做好区特殊教育中心招生工作; 12.完成2025年义务段入学量化积分数据汇总工作; 13.做好区第十一次少代会召开、启动上半年团员发展任务工作; 14.参加宁波市辅导员技能展示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届鼓乐队展示活动。 | 基础教育科 |
| 1.开展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年检材料初审工作; 2.征集推荐宁波市终身学习品牌、百姓学习之星; 3.组织终身教育工作者人工智能教育与智能化教学专题培训; 4.筹备新一轮宁波市终身教育“双高工程”项目预报工作; 5.开展社区老年学堂挂牌送课; 6.测算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段民办学校城乡义务教育保障专项资金; 7.做好《浙江省面向中小学的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第一批机构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8.完成《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填报; 9.持续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积极处理各平台投诉; 10.做好“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数据动态调整。 | 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科 |
| 1.迎接省厅2024年新评和复核幼儿园实地抽查; 2.迎接省二级园市级实地评估(5-6月); 3.开展责任督学月督导工作,完成4月督导工作报告; 4.完成2024学年发展性评价督导平台前期准备工作; 5.分析2024年省基础教育生态监测评价报告。 | 督导科 |
| 1.做好惠师联盟对接工作; 2.组织读书社经典诵读沙龙活动; 3.组织鄞心惠师健步走活动; 4.组织参加宁波市教育工会第二届教工飞镖比赛; 5.组织青年教师联谊活动。 | 教育工会 |
| 1.做好全国最美家庭政审工作; 2.协助区妇联做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3.开展妇女健康培训工作。 | 妇委会 |
| 1.新时代好少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汇总表及总结报市局关工委; 2.开展“鄞龄双乐银发捐”活动; 3.区级“五好”学校关工委评审(姜山镇丽水小学); 4.组队参加宁波市老教工桌上冰壶球比赛; 5.组队参加鄞州区第十七届运动会老年部多项比赛。 | 退教协会、关工委 |
直 属 单 位 | 1.完成2025年校安工程立项及可研批复、启动概算审核工作; 2.完成前殷区块中小学项目初步竣工验收; 3.召开三号桥地块小学初步设计会议、启动概算审核工作; 4.推进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外墙空鼓脱落常态化排查工作; 5.完成2025年鄞州区小学空调安装工作; 6.开始姜山镇中学扩建项目储备库变更备案工作; 7.继续推荐余隘地块项目结算审计工作。 | 教育中心(基建中心) |
| 1.举办鄞州区终身教育工作者人工智能线下培训; 2.举办开放教育2025春家庭教育本科班专班线下培训; 3.做好开放教育学位英语专班线上线下辅导工作; 4.完成开放教育2025春社会实践、毕业调查指导和审核。 | 宁波开大鄞州学院(社区学院) |
| 1.完成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申报; 2.做好省学业质量检测情况反馈与改进工作; 3.做好省中小学教师实验教学基本功大赛准备工作; 4.做好中考考点改建重建工作; 5.做好初三模拟考试成绩分析工作; 6.组织初三重点学校调研; 7.参加区初任教师基本功选拔赛; 8.参加区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基本功比赛; 9.做好区教育专家团队赴木里县开展“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10.参加学前教育90学时培训班杭州培训; 11.举办幼儿园教学展示活动; 12.做好AI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培训方案顶层设计工作。 | 鄞州教育学院 |
| 1.做好省市立项课题开题论证指导工作; 2.做好市科研成果奖参评指导、申报工作; 3.做好区科研成果奖评审准备工作; 4.做好省班主任基本功大赛选手集训工作; 5.做好区第四届“5·25”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工作。 | 教科室 |
| 1.做好区教育局公共交易招投标相关工作; 2.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配送工作; 3.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进行资料审核并逐步开始资助资金发放; 4.根据“校服”专班工作要求,对全区学校、幼儿园校服采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报送各类数据; 5.完成2025春免费教材及作业本的结算、审核及支付工作; 6.配合做好教辅材料的专项检查工作; 7.组队参加宁波市中小学信息素养提示实践活动机器人项目赛; 8.完成2025年全省师生阅读推广活动的工作; 9.做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开出率、实验登记的调研工作; 10.做好“校园食堂智治一件事”数据上行工作; 11.配合局办做好鄞州教育网撤销、迁移工作。 | 教育后勤保障与信息管理中心 |
| 1.做好对新晋直属学校前4个月支付业务规范性审核进行质量分析与反馈工作; 2.做好对新财会人员进行财务政策培训与辅导工作; 3.协助教育局做好食堂专项检查工作。 | 教育财务 指导中心 |
| 1.庆祝第35个全国助残日; 2.参加宁波市特殊教育学校第七届文艺汇演; 3.举行校艺术节表演; 4.做好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 5.做好常规教学研讨工作; 6.完成小等级晋升系列工作; 7.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 | 特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