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763/2025-12628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拟迁移户口告知书 |
发布日期: 2025-05-20 16:05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
陈强、徐力波: 因房屋权利人要求你们将登记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贺丞路188弄17号101室 的户口迁出,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所拟依职权办理户口迁出登记。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本所将直接迁至南演武街175弄11号103室 ,挂靠在公共集体户。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白鹤派出所 2025年05月20日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3号 联系人:张朦丹 联系电话:0574-88275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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