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发布日期: 2025-05-16 08: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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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鄞州区教育局发布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今年,我区将按照“阳光招生”及“公民上学一件事”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招生政策,切实规范公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保障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上述政策,小学段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入学。

(一)户籍、家庭住宅房产(是指70年产权的住宅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在鄞州区的适龄儿童;

(二)根据区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初中段要求户籍、房产在我区或根据区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学的以及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一方在我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且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查验日《浙江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限内。

根据今年招生入学政策,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其他形式进行预报名。

另外,已通过区外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我区义务段学校的招生。

网上报名时间具体为:小学段6月3日至6月7日,每天7:30~22:30;初中段6月8日至6月12日,每天7:30~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