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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763/2025-12612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公示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朱*苗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5-12 15:48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侦办的朱*苗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125300002024015008),冻结涉案账户62284521560****5966(户名:黄*,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广达支行),冻结金额23007.53元。现被害人朱*苗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朱*苗办理资金返还6594.98元。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智控中心办理。(联系人:吴警官,地址: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电话:0574-89065175)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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