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712/2025-125389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鄞州区2024年度浙江省A级景区村资金补助的公示 | ||||||||||||||||||||||||||||||||||||||||||
发布日期: 2025-03-27 15:01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根据《鄞州区村庄景区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鄞文广发〔2023〕105号)文件精神,经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评定,认定横溪镇梅岭村、横溪镇杨山村、邱隘镇渔金村、塘溪镇东西岙村为浙江省1A级景区村,认定瞻岐镇岐西村、瞻岐镇南二村为浙江省2A级景区村;经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验收评定,认定横溪镇吴徐村为3A级景区村。针对以上认定的浙江省A级景区村,拟下发相应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附件)。 公示时间:3月27日起至4月2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致电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资源开发科。 受理电话:0574-89295242。 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鄞州区2024年度浙江省A级景区村补助资金兑现明细表单位:万元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