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通知公告
索引号 2969675/2025-12534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5年宁波市鄞州区养老护理员及家庭照护者培训机构路演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24 10:47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根据市民政局2025年养老服务人才重点工作任务要求,2025年鄞州区将开展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培训(以下简称“双持证”养老护理员培训)及家庭照护者培训,现就“双持证”养老护理员培训及家庭照护者培训机构路演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要求

1.此次家庭照护培训工作继续参照《宁波市“一老一小”照护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甬人社发〔2022〕11号)执行。

2.经费及对象招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项目制”培训补贴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相关政策执行。本次培训人员选定原则上由学校自行寻找,培训人员必须为居住地在鄞州或工作地在鄞州,区民政局非必要不单独组织。

3.培训机构:在全市养老护理培训基地以及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培训资质的高校、中职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4.培训书籍及试题:培训书籍及试题由上级部门确定,不得自行安排。

5.须配合完成应急救护员培训工作。

二、培训单位选择

1.单位选择规则: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研究决定,凡是在全市已认定的养老护理培训基地以及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培训资质的高校、中职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均可参与鄞州区2025年“双持证”养老护理员及家庭照护者培训工作。确定“双持证”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和家庭照护者培训机构各不超过5家。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3月31日(上午8:30-下午5:00)(法定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鄞州区惠风西路77号512办公室

报名手续:持营业执照、培训基地或培训资格证明(须经过人社认定)、场地证明、师资力量证明等。

3.路演时间:2025年4月2日下午14:30在鄞州区民政局7楼会议室进行。

联系人:郑洁,0574-89295751


附件: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附件.docx


宁波市鄞州区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 3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