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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8247514/2025-12579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5-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成立鄞州经济开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1 09:15 信息来源: 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鄞经开〔2025〕4号
正文内容

鄞州经济开发区各科室、中心、社区:

为加强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支持”的工作机制,提高患者的治疗率、管理率和病情稳定率,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鄞州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预防处置综合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成立鄞州经济开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鄞州经济开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

(一)组织架构

组  长:娄伟京 副主任

副组长:芦  涛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宋  伟 综合科科长

            戴红辉 综治中心主任

            张非弛 派出所民警

            张超巧 滨海社区主任

            章淑慧 滨海社区专职社工、联络员

            周海波 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陈青山 瞻岐镇卫生院院长

            周  飞 瞻岐镇司法所所长

            谢超波 瞻岐镇卫生院副院长

            徐  洁 瞻岐镇卫生院社区科科长

            吴爱芹 瞻岐镇卫生院精防医生

(二)主要职责

在鄞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统筹推进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特殊(突发)情况随时召开,研究解决开发区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相关工作和问题。每月汇总更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核对后于每月3日前报送瞻岐镇专项工作综合管理小组。具体职责:

1.组织社区、网格、企事业单位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

2.组织开展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流汇总和上报工作。

3.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突发疾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和送医工作。

4.做好患者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重点关注易肇事肇祸、贫困、无监护(弱监护)和“三无”患者等特殊群体。

5.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促进患者社区康复。

6.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提高公众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三)任务分工 

1.综治中心负责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收集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复核。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按规定予以供养、救助。针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中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的患者,开展救治护送、救助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精康融合项目,促进患者社会功能康复。协助符合条件的患者或家属申领精康卡,申报精康救助。负责为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法律援助,联系瞻岐镇司法所跟进司法鉴定进度。

2.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进行汇总,对同意社区管理的患者进行建档、随访、体检以及日常危险性评估和分级管理服务,并录入信息系统。负责对社区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开展业务培训。

3.派出所负责将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重点管理。督促患者监护人、社区及单位落实日常监护措施,对于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并责令改正。及时处置疑似或确诊的精神障碍患者的肇事肇祸行为,并将其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负责对失访患者追踪调查,了解去向地址。

二、社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一)组织机构

滨海社区由社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社区干部、社区民(辅)警、精防人员(社区医生)、监护人等为成员,确定一名社工为联络员。

企业由网格员任组长,企业主要负责人、片区民(辅)警、精防人员(辖区医生)、监护人等为成员,确定一名企业干事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在鄞州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理小组的指导下,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关爱帮扶小组会议,特殊(突发)情况随时召开。每月更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并于每月1日上报开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具体职责:

1.制定患者关爱帮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关爱帮扶具体措施,落实帮扶责任。

2.建立小组交流工作群,及时交换各小组成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线索、问题。小组成员对相关信息作好保密工作, 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3.开展患者关爱帮扶,签订关爱帮扶协议,辖区在管患者覆盖率100%。对不同意管理患者加强关注,积极动员监护人将患者纳入社区管理。

4.开展疑似患者的线索排查、登记和信息采集。开展确诊患者日常管理治疗工作,落实一人一档。

5.为患者提生活自理能力、人际交往、劳动技能等训练和康复服务。

6.帮助贫困患者及家庭解决困难,协助落实患者救治救助政策。

7.开展社企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心理健康知识水平,营造关爱、包容、接纳、帮扶的良好氛围。

(三)任务分工

1.组长负责每月组织小组工作人员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2.联络员负责协助组长做好信息上传下达,汇总记录各类信息。

3.社区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与开展随访管理,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帮助患者向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申请救助, 配合做好生活困难患者帮扶救助等关爱帮扶工作。

4.监护人有效履行看护照料、生活管理和送诊救治等法定监护责任;监督患者定时定量服药、接受治疗,积极配合随访;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发现病情不稳定及时报告,及时送医治疗。为符合条件的患者申请社保、低保、精康卡和看护补贴等救治救助保障。每月保持与小组成员联络,发生紧急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临时有效措施。

5.片区民(辅)警注意发现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苗头线索,配合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摸工作。依托关爱帮扶小组推动落实救治、服务、管理措施。对出现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此类危险的患者,立即制止并依法开展应急处置、送医诊断。

6.精防人员(社区医生)按照规范要求为同意社区管理法律规定应纳入社区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管理治疗档案,根据患者管理级别要求定期开展随访;做好患者应急医疗处置、评估、业务指导及信息交换等事项。掌握不同意参加社区管理的患者信息,及时报告关爱帮扶小组予以重点关注。

7.网格员、社工负责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动态信息,定期走访易肇事肇祸对象;协助精防人员(社区医生)开展随访管理;协助落实特殊时期患者的就地管理措施;宣传救治救助、社区康复等相关政策,普及精卫生和心理健康知识。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要切实认识到“两个小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完善并调整综合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及时报区卫健局备案。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名单及时报鄞州经济开发区综合管理小组备案。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根据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两个小组”的稳定持续发展。规范开展各项排查、管理和信息交换工作,完善“两个小组”日常工作记录。

(三)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责任追究。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综合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严重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综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精神卫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对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帮助他们树立信心,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训练,促进患者早日康复。

附件:1、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分类

          2、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标准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分级

          5、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流程图

          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疑似患者)应急处置流程图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管理流程图

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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