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1644/2025-124480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下应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5-02-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议案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沈斌代表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发挥“教联体”作用的建议 |
发布日期: 2025-02-25 15:10 信息来源: 下应街道 信息来源: 下应街道 |
一、背景现状 2024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50%的县建立“教联体”,到2027年所有县全面建立“教联体”。 “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同的一种工作方式。 方案明确了“教联体”各主体的职责任务。政府层面,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统筹领导,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教育部门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学校要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各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社会资源单位要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假期管护场所,结合自身资源特点,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二、校家社共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育人目标不统一 育人目标是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的先决条件,决定着教育事业“往哪里去”的问题。然而现实中,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教育的期望和观念存在差异,如家庭教育过于溺爱孩子,学校教育过于追求分数,社会教育过于关注技能等,导致家校社共育的目标难以统一。 (二)育人责任不清晰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有优势。然而,现实中,家校社三方的权责边界较为模糊,合作低效。大部分家长由于专业性相对缺乏或工作、家庭冲突等原因,让本该自身肩负的教育责任推给学校;社会教育则容易变成教育资源提供者或被资本裹挟。上述现实状况让学校教育常常被误解为“学校全责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角色缺失。 (三)育人机制不紧密。 家校社共育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协同合作,但目前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难以形成教育合力。在参与机制和激励机制方面,校家社三方参与协同育人的动力和积极性不足,特别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使得协同育人的实践活动往往停留在形式上,难以深化和持续。 三、加强部门联动发挥“教联体”作用的建议 早在上世纪初,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就特别强调了“教育与生活、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教联体”的提出,明确了育人工作不再仅是学校围墙之内的事,更需要家长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 个人认为要想让“教联体”真正发挥作用,关键是一个“联”字,以“联”为先,产生合力,画好共育同心圆。 (一)联合责任 1.制定指导政策:“教联体”体现了共商共治共创的治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首先要会同相关部门将“教联体”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推动育人工作,出台指导文件,确保有章可循。 另外,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要发挥行政效力,统一联合育人的观念,并划分好校家社三部分的责任边界,为“教联体”工作奠定执行基础。 (二)联合资源 1.统筹社区资源:全面摸底区域内育人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及利用情况,将社区治理中的成熟经验融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开展参与性、体验性较强的协同育人实践活动和精准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动。 例如,社区组织举办家庭教育讲座,企业鼓励员工参与家校活动,社区与属地学校共同策划评选“五好家庭”等,弘扬好家风、好家规、好家教。 2.提供家教服务:教育主管部门可联合社区,开展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高家长的养育、教育和协同育人能力与素养;引导家庭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鼓励家长参与和支持学校管理,指导家长发挥专业和资源优势支持学校教育;以家长学校等组织为依托,充分激发家长参与的意愿和潜能。 (三)联合行动 1.提供培训和指导:教育主管部门可制定 “教联体” 统一的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标准。定期组织家校共育研讨活动,如公开课、方法分享会等。学校结对管理,搭配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成帮扶对子,双方就“教联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互通有无,互帮互助。统筹规划教师培训工作,针对家校工作开展专题培训。 2.给予支持和保障:财政部门可以设立 “教联体” 专项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学校、社区开展共育活动,为教师提供交流补贴等,为 “教联体” 运行提供资金保障。 人社部门出台优惠人事政策,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方面向积极参与“教联体”工作并取得优秀成果的教师倾斜,提高教师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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