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878/2025-0068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工商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鄞州区广告业专项资金奖励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2-13 14:08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
鄞州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鄞州区广告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鄞市监〔2024〕69 号)文件精神,2024年广告业资金奖励申报工作开始实施,具体内容分别是:广告企业上规奖励、广告企业发展奖励、广告业务补助、广告企业展会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和申请材料 广告企业上规奖励 (一)奖励条件 注册地为鄞州区的企业,在2024年度完成月度上规或年度上规,根据上规的时间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二)申请材料 申请广告企业上规奖励,须提供以下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二份): 1.州区广告企业上规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2.2024年营业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 3.2024年度全年增值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申报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广告企业发展奖励 (一)奖励条件 2024年度对注册地为鄞州区,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5000万、1亿的企业,以及对营收提升幅度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二)申请材料 申请广告企业营收增长奖励,须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鄞州区广告企业发展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 2.2024年营业收入证明并加盖公章; 3.2024年度全年增值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申报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广告业务补助 (一)奖励条件 2024年度,鄞州区本土企业与区内广告企业开展广告相关业务合作,给予鄞州区本土企业补助。 (二)申请材料 申请广告业务补助,须提供以下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二份): 1.鄞州区广告业务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 2.业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3.相关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且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申报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合作项目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实施或已结束的项目,跨年度申报以项目到款时间为审计核算标准。 广告企业展会补助 (一)奖励条件 对参加经认定的行业展会且注册地为鄞州区的广告企业,给予展位费和搭建费补助。 (二)申请材料: 申请广告企业展会补助,须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鄞州区广告企业展会补助申请表(见附件4); 2.展会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3.相关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且加盖公章; 4.相关参展照片; 5.参展项目所发生的参展费用,包括摊位费、搭建制作费等应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入账,并提供财务凭证;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申报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展会项目应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实施或结束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奖励和资助在具体通知的时间内集中申报。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 三、申报审核 申报受理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所申报的项目,组织有关人员或专家进行实地审核。 四、奖励确定 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奖励建议,提交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查确定。通过审查确定的项目,按要求上报上级审核和公示,再会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奖励文件。 五、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14日。 政策咨询:俞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96407 材料申报: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96357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北路1118号329办公室 附件: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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