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720/2025-00680 |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5年1月份工作落实情况 | ||
发布时间: 2025-02-12 17:00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 ||
|
||
医政科教和中医:1.完成鄞州区医疗机构2024年度医疗质控调研结果汇总;2.完成对重大医疗纠纷协商调解工作;3.联合区医疗质控中心进行质控检查,下发整改意见书;4.完成2024年公立医疗综合改革年度报表上报工作;5.完成参加公立医院绩效监测机构信息核对工作;6.完成莲花清瘟药品的发派工作;7.完成义诊、继教备案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常规工作;8.完成督促指导各级医疗机构重点科室麻精药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9.继续推进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10.继续推进第二批政府国债资金采购医疗设备安装、费用支付等工作;11.协调处理信访件34起,组织线下调解2起;12.完成2024年医共体综合目标(医政条线指标)考核工作;13.完成2024年国家中医药网络直报年报工作;14.完成死亡医学证明签发系统账号申请工作;15.完成鄞州区2024年科研论文等情况的统计;16.完成传统中医师承日常备案审核工作;17.配合推进宁波市基层中医药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训项目开展;18.完成第八期浙江省临床医师(助理)增加康复医学注册范围培训报名工作;19.完成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工作;20.完成第一批宁波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验收资料收集审核报送市卫健委;21.完成2024年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综合年报工作;22.完成2024年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23.完成2025年度管理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购买和保修统计工作;24.完成基层执业医师增加执业范围考试工作;25.开展医学科研诚信教育整治工作。 医共体建设:重点项目:截至目前,全区达到国家优质服务行推荐标准16家(占比76.19%);新创建社区医院8家;累计创建五星急诊科(室)2家,四星4家,三星14家;新创建市级特色专科5家,累计达到23家;全区重点人群签约率80.13%,续约率79.43%,家庭病床建床970张。日常工作:1.按照《2024年医共体综合目标考核办法》和《医共体管理办法》,对区域医共体开展2024年重点工作回顾和2025年工作思路调研;2.完成医共体建设运行数据省网络直报工作;3.开展2024年度全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调研指导,拟定了2024年重要指标完成情况的填报;4.完成全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数据省网络直报工作;5.继续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地签约、全域共享”相关工作,对区域重复签约、死亡后签约进行再梳理;6.拟写了《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全面推进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并获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工作交流(第260期)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专刊(第16期)刊发;7.继续落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和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呈报治理成果;8.开展全区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系统建设调研座谈,并组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需求调研;9.配合信息化科开展信创平台改造,对补偿机制改革系统指标、双向转诊平台需求进行调研;10.继续推进鄞州区五类慢病用药目录统一,拟定了遴选规则,汇总了五类慢病各种品规全区使用情况。走访调研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11.推进省共富项目“医养结合”床位建设,指导中河安宁疗护病区、下应医养结合病区规划图纸设计和现场区域规划;12.统计摸底2025-2027年基层人才定向培养需求,推动基层卫生人次定向培养工作;13.加强医共体同质化管理,拟定了医共体例会议事规则,梳理了2家医共体出台的关于人财物的相关制度。 公共卫生:1.完成省基本公共卫生年报报送;2.开展025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研讨;3.召开全区儿保医生业务培训会议。一是对《宁波市高危儿管理方案》进行培训;二是对2024年度基本公卫及妇幼健康考核情况进行反馈;三是对宁波市儿童保健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并部署2025年儿童保健工作任务;4.完成禽流感疫情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做好学校等集体单位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5.开展冬春季节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宣传;6.做好精神卫生管理,提高随访质量,督促加快提高健康体检完成率。继续做好心理健康数字人的开发和初步应用;7.与省疾控对接,初步商定结核病监测管理系统试点工作。8.制定省级医防融合医防协同传染病创新试点方案,依托AI技术+大模型+小模型开展传染病防治筛管闭环管理。 信息化建设:1、推进万达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迁移相关事项;2、配合推进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项目,前期已配合完成设备选型,后期重点完成与云HIS系统改造对接;3、配合“鄞领托育”项目上线,重点做好与“鄞领健康”的整合,及上线前代码监测、网络安全监测等安全工作;4、对标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甲等要求,梳理问题差距,结合新一代全民健康平台重构项目进行改造提升,举办1次研讨会邀请专家进行指导;5、2025年度全区各医疗机构信息化相关采购计划梳理,明确采购方式,能集中采购的尽量集中议标;6、完成区内医疗机构信息化年度考核;7、指导各医疗机构完成2024年度卫生统计报表及信息化发展指数指标上报,举办2次填报技巧培训辅导。 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法治建设方面:1.完成2024年度科室相关工作收尾和总结;2.依法行政相关:开展大案合议6次,完成执法案卷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11件;召开听证案件讨论会议1次;召开涉局行政诉讼协调会,完成行政诉讼答辩状提交,完成行政复议答复件2件;梳理机构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并上报;完成并公示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3.依法决策相关:拟定关于区卫生健康局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含合同审查专项法律服务等)项目招标工作方案(初稿),拟定《采购合同》格式样本;对50万以上经济合同审核并出具法律建议1件,50万以下经济合同审核并出具法律建议1件,提供法律事务服务5次;4.普法工作相关:完成行政复议法施行一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宣传视频、横幅标语LED屏滚动播放30家次,微信公众号刊登普法宣传信息5条,浙政钉工作群线上开展学习活动650人次;完成1月以案释法专栏公众号推送。政府服务方面:1月份好差评工作收到差评件0件,好评意见单2件,由行政权力事项所涉业务科室专人负责沟通解释,提高群众满意度。布置2025年信用建设工作,明确“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要点,完成修复申请1件。行政许可方面:1.审查信访答复书3份,告知书9份;2.完成行政许可950件;3.获得区行政服务中心第四季度“优胜窗口”称号,窗口工作人员被评为第四季度“十大服务明星”;4.对2024年行政审批工作进行汇总梳理,在营商办2025年度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行政执法方面:1.协助区疾控中心完成罚没物品销毁报告的申报,并获区财政局批准批复;2.对宁波鄞州某美容医院涉嫌发布违规医疗广告线索移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继续做好信访线索转执法,一是严格按照程序接访并处理;二是做好信息共享,对于案情复杂的,与局其他业务科室做好沟通;三是做到件件有落实,非我区管辖案件及时移送,追踪处理结果。其他方面:完成2024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指标卫生部分自评,报送卫生健康无废城市创建24年工作总结和25年工作计划。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1.信息化平台正式运营。第三批普惠机构申报(10家)和前两批普惠机构运营经费审核均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30家);2.开展“中医护苗”系列行动,建设百草园,教授五禽戏幼儿版,设立中医药名医工作站,逐步打造中医药特色托育服务品牌;3.1月14日召开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托育园参观协调会,邀请9家托育机构负责人参加;4.1月21日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并参观堇云园;5.启动开展2024年全国托育服务统计调查工作;6.指导各镇街完成2025年度国家级计划生育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工作,完成历年对象年审工作;7.做好国家级奖特扶数据比对核查工作。对接区人社局、区大数据局、区疾控、区民政局,比对社保数据、户籍数据、死亡数据、供纳入政府供养和失能失智人员等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审核;8.启动市级和区级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工作,做好个案指导与政策把关;9.做好25年元旦春节期间计生特殊家庭走访慰问工作;10.做好日常性人口监测工作。做好日常性生育登记处理;完成日常性互联互通、部门共享信息数据督促、处理;市卫健委下发2023年独生子女名单审查;2024年度下半年区划代码调整工作等;11.完成2024年度出生人口监测省全员系列报表汇总、上报。12.做好各镇街对计生奖特扶个案政策指导答疑等日常工作;处理科室的计划生育扶助政策、托育机构、生育政策等信访20余件,咨询电话近100个左右。 献血办:1.组织了6场团体献血活动;2.完成了年终爱心单位和志愿者服务队团体和个人的慰问走访工作;3.配合市里完成了2025年无偿献血工作总结大会暨献血志愿者联谊会;4.做好了春节前献血屋的完全检查工作;4.完成了市里下达的其他献血工作。 计生协:1.制定一地一品“鄞领幸福”婚育品牌实施方案,做好新建“企鹅爸爸”工作室前期调研;2.启动2025年度计生特殊家庭生活照料项目,服务人数164户,落实服务团队,做好资金预拨;3.开展计生特殊家庭敲门问需行动,组织走访慰问、房屋清扫、暖心午餐、新春祝福等关爱活动;4.落实中计协项目征集申报3个;5.上报计生协宣传信息37篇。 爱卫办:1、继续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专项运动;2、参与区属医疗单位的目标管理评价,做好对各镇街健康鄞州建设的评分;3、做好年度改水改厕报表的审核录入;4、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的征集和报送。 组织人事:1.做好干部调配相关工作;2.招聘:(1)发布2025年公开招聘第一批本专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梳理2024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录总体情况,对照年初用编计划,整理完成2024年用编情况分析;3.完成养老保险基数要申报,各类年报,一次性奖金、年休假申报等工作;4.做好年度考核相关工作;5.完成2025年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申报工作;6.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7.完成离退休干部新春座谈会、走访慰问及新春慰问品发放工作;9.完成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10.完成“智鄞未来”城市经济领域创新个人终轮评审(尽职调查);11.完成2024年下半年鄞州社会事业领域特殊津贴申报工作;12.完成2025年春节卫健高层次人才、专家慰问工作;13.完成市专家管理系统入库专家春节慰问发放及2024年底新晋正高专家入库审核工作;14.完成编外用工申报审核、招聘、人才认定、人员月报等相关工作。 团委:1.围绕“15分钟托育服务圈”“基层医疗服务提升工程”“明湖院区正式运行”等主题开展重点宣传,全系统共被媒体宣传报道94次,其中国家级媒体11篇次,省级媒体12篇次;2.参与2025年鄞州区“平‘语’近人”主题宣讲展示活动,鄞州区第二医院杨晶莹获区“金牌宣讲员”称号;3.录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作品,投稿给团区委“鄞领青年说”栏目;4.协同区委社工部,在明楼东胜分院承办“宁波市第二期安宁疗护志愿者培训班”;5.参与区委宣传部主办2025年鄞州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青年医务志愿者提供全科和测血糖血压等医疗服务;6.根据团区委通知,收缴年度团费3378.7元。 工会:1.组织开展2025年卫健(红会)系统内迎新万米跑活动的各项工作;2.开展鄞州区卫健系统“迎新春”书法国画摄影大赛活动,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3.采购和发放春节工会慰问福利品;4.开展节前“送温暖”(困难)职工慰问活动。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