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工伤公示(陈焕烈、徐立伟、徐维娜)
发布日期:2025-01-0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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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于2025年1月2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陈焕烈于2024年12月14日16时51分左右,陈焕烈在参加单位组织的足球赛时扭伤右足,经宁波市鄞州第二医院诊断为右踝骨折等。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1月2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徐立伟于2024年11月23日10点52分左右,在参加单位组织的趣味运动会时摔倒导致左腿受伤,经宁波市第六医院诊断为左股骨大粗隆骨折等。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宁波市通途小学于2025年1月2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徐维娜于2024年12月5日7点45分左右,在单位拿取复印资料时在台阶上踩空导致右足受伤,经海曙区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断为踝关节扭伤,外踝骨折。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核,拟认定陈焕烈、徐立伟、徐维娜同志此次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对该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致电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
公示日期: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0574-89293264。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