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姜山镇人民政府等9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1-07 14:40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为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解决现有赋权事项基层承接能力不足的问题,收回部分街镇无法承担的赋权执法事项并对赋权执法事项予以优化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文件精神,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起草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姜山镇等9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通过信函等形式反馈给我们。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因基层需求迫切,故缩短征集时间。经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6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鄞州区赋权镇街行政执法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4-89583543;联系人:金老师。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经研究,决定对姜山镇人民政府等9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姜山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姜山镇人民政府处行使发展改革、公安、广电、建设、教育、民政、农业农村、人防、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行政、体育、文化和旅游、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17个领域371项行政执法事项。(详见附件1)
二、对咸祥镇、云龙镇、邱隘镇、五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咸祥镇、云龙镇、邱隘镇、五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发展改革、公安、广电、建设、教育、民政、农业农村、人防、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行政、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15个领域336项行政执法事项。(详见附件2)
三、对潘火街道、中河街道、钟公庙街道、福明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潘火街道、中河街道、钟公庙街道、福明街道办事处行使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水行政、广电、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管、人防等14个领域304项行政执法事项。(详见附件3)
四、收回的行政执法事项,由赋权前原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
五、在姜山镇人民政府、咸祥镇人民政府、云龙镇人民政府、邱隘镇人民政府、五乡镇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中河街道办事处、钟公庙街道办事处、福明街道办事处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较大数额、较大价值标准,适用《浙江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价值)标准》。
六、本通告自2025年X月X日起施行。
附件:
1、姜山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2025年)
2、咸祥镇、云龙镇、邱隘镇、五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2025年)
3、潘火街道、中河街道、钟公庙街道、福明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2025年)
一、动态调整公告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规定,2021年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自2021年7月15日起,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相对集中行使发展改革、经信、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20个执法领域652项行政处罚权。自2022年10月27日起,福明街道办事处、潘火街道办事处、中河街道办事处、钟公庙街道办事处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生态环境、水行政、民政等18个执法领域533项行政处罚权;云龙镇人民政府、咸祥镇人民政府、五乡镇人民政府、邱隘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生态环境、水行政、林业等19个执法领域569项行政处罚权。
我区赋权镇街实施综合行政执法2年多时间以来,以镇街名义对赋权事项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需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优化调整,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启动了赋权事项调整工作,遵从高频多发、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等要求对赋权事项进行了评估论证,拟动态调整姜山镇人民政府等9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
赋权工作开展两年以来,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承接指引(参考)》、《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中调整选择高频多发、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的行政执法事项赋权至街镇,以街镇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2.《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22〕13号);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对姜山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姜山镇人民政府处行使发展改革、公安、广电、建设、教育、民政、农业农村、人防、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行政、体育、文化和旅游、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17个领域371项行政执法事项。
(二)对咸祥镇、云龙镇、邱隘镇、五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咸祥镇、云龙镇、邱隘镇、五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发展改革、公安、广电、建设、教育、民政、农业农村、人防、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行政、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15个领域336项行政执法事项。
(三)对潘火街道、中河街道、钟公庙街道、福明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潘火街道、中河街道、钟公庙街道、福明街道办事处行使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水行政、广电、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管、人防等14个领域304项行政执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