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办(农业科),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巩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授牌成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特制定2025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目的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重要手段和支撑,通过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开展风险评估和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提供支撑;加强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为查处问题产品和问题主体提供依据;提高检验监督抽查工作的规范水平,全面掌握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监测内容 (一)监测类别 1.风险监测。风险监测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包括专项监测和例行监测,以农药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物、重金属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指标为主,兼顾生产过程及上市前环节,对地产农产品定期组织定量检测。 2.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由区农业行政执法队组织实施,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以禁限用农药、禁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强化检打联动,对地产农产品开展执法抽检。 (二)监测对象、环节 监测对象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主体为主,兼顾小农户。抽检环节以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为主。 (三)监测数量 部、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对我区不定期专项、例行、监督检测批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鄞州区级定量监测抽检900批次,其中稻谷、小麦等粮食作物100批次,水果100批次,茶叶10批次,蔬菜620批次,畜禽产品30批次,水产品4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占比二分之一以上。各镇(街道)蔬菜、粮食农产品抽检时间安排见附表1。 定性监测抽检5500批次,以涉农镇(街道)快速检测服务工作为主,各涉农镇(街道)年度快速检测平均不少于480批次(首南、下应街道不少于300批次/年)。同时开展胶体金农残检测技术检测300批次。 (四)监测品种 1、种植业农产品。 监测的蔬菜水果产品为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种类,蔬菜产品主要包括芸薹属类、叶菜类、豆类、茄果类、瓜类、鳞茎类、根茎和薯芋类、水生蔬菜和茎类等9大类;水果产品主要包括柑橘、杨梅、葡萄、草莓、西甜瓜、梨、桃、火龙果、猕猴桃等。其他种植业产品主要是粮油产品(稻谷、小麦等),茶叶,中药材和食用菌。 2、畜禽产品。 监测的畜禽产品主要包括猪尿、猪肝、猪(牛、羊)肉、禽肉、禽蛋等。 3、养殖水产品 监测的养殖水产品以淡水鱼(鲫鱼、鳊鱼、鳙鱼等),养殖虾、养殖蟹、鳖类和藻类等产品为主。 (五)抽样要求与检测依据 1、抽样要求 抽样主体应从生产主体库中随机抽取,真实、客观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种植业产品抽样按照《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执行;畜禽产品抽样按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1897- 2010)执行;水产品抽样按照《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执行。抽样过程中,抽取的样品应明确产地、生产主体,对于来源不详的样品不抽,做到样品可追溯。对于被抽查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一律以不合格处理。 2、检测项目、检测依据、判定依据(标准) 检测项目包括农兽药、生物毒素、食源性激素、重金属参数、环境污染物、营养物质等。检测方法及判定限量值依据GB?2763、GB 31650等国家标准和现行有效的部令公告、法律规章等,无判定限量标准的检测项目给出测定数值。若国家发布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判定。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的,判定为“该产品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的,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蔬菜、水果快速测定(农残酶抑制率法-显色法)依照GB/T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执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快速定性检测参照NY/T 933-2005?尿液中盐酸克仑特罗的测定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执行。 三、实施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全区地产农产品年度监测计划,定期向各镇(街道)通报监测结果,并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各镇(街道)积极做好农产品种养殖情况摸底和统计,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局的信息共享。配合完成区级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抽样工作,以及不合格样品溯源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障监测工作经费和人员机构配备,采取坚强有力措施,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区农业农村局将定期在区农业信息网上对镇(街道)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示。 (二)强化网格化建设。加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提升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智慧监管,做好“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鄞州数字农安APP”等系统应用,加强入库生产主体的动态更新维护。镇(街道)农安监管员和村网格员要在1年内完成辖区内入库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全覆盖巡查工作。 (三)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处置应对。对在监测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不合格产品查出情况、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等,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同时,要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做好联合防控和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2025年鄞州区蔬菜、粮食农产品抽检安排表 2.2025年鄞州区蔬菜、粮食农产品抽检样品登记表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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