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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1687/2024-121553
组配分类 招投标 发布机构 横溪镇
生成日期 2024-09-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横溪镇梅岭村芝山综合活动中心工程
发布日期: 2024-09-09 14:56 信息来源: 横溪镇 信息来源: 横溪镇

项目编号:HX-ZB(2024)-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溪镇梅岭村芝山综合活动中心工程已由鄞州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鄞一事一议办【2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及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控制价:1023973元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94.38m2,地上二层。

建设地点:鄞州区横溪镇梅岭村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详见招标控制价报告)。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三)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然后登陆乡镇交易平台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6.2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宣布的解密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14时30分。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鄞州区镇街道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参加开标会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刘霞、李弘凯、李佩岭

电话:0574-87977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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