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通知公告
索引号 736951490/2024-12201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9-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拨付鄞州区2023年度林道建设项目补助款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9-24 10:28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林道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农发〔2019〕142号)的相关规定,高标准林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预拨合同价的30%;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应按决算审计金额的85%拨付项目补助款。

鄞州区塘溪镇2023年度北岙村高标准林道建设工程项目和鄞州区咸祥镇2023年度咸五村高标准林道建设工程项目均已于2024年9月19日完成竣工验收,本次合计应拨付2427414.05 元,其中拨付塘溪镇1265041.31 元、咸祥镇1162372.74 元(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574-87419867反映。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