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甬江人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项目申报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9 17: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经信局(电子信息科)

为做好宁波市“甬江人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域项目书面辅导和答辩辅导(含走访辅导)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申报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等

项目预算

1

市级科技创新领域项目申报服务

1

本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书面辅导、终评辅导等。

总费用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不含),本项目报价为响应报价,高于上述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采购需求

1.服务对象: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主要内容:

(1)书面辅导:为所有申报项目提供书面材料撰写培训,帮助项目负责人更好地完成书面申报材料的撰写,保证申报材料的规范性。

(2)答辩辅导:为所有申报项目提供答辩培训,帮助项目负责人更好地理解宁波市“甬江人才工程”项目申报的答辩流程、规范,掌握答辩技巧,必要时,帮助项目负责人编撰答辩PPT。

3.服务地点及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服务时间:2024年9月底至市级答辩评审结束;

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及比选单位要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投标文件

1.供应商应按比选公告的要求与格式编写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两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4年9月24日17点前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77号)4楼406室。

3.以投标文件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投标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报价单(格式附后);

(4)比选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五、其他事项

1.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有效报价及商务技术等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如得分一致,商务技术分高者为中标单位。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废标:

(1)参与投标的供货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参与投标的供货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依敏; 联系电话:0574-89296941

附件1: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wps

附件2:投标文件相关格式.wps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