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8 08: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500件液压机械生产线技改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鸣凤路6号

浙江展鹏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展鹏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1日,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鸣凤路6号,是一家专业从事液压机械生产的企业。企业拟投资300万元,租用方信菊个人所有的闲置厂房,利用加工中心、数控车床、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5500件液压机械的生产能力。

企业承诺做到如下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 机加工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生产期间车间门窗封闭,企业须加强管理。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清洗废水:经“隔油+芬顿+调节+絮凝+气浮”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硅烷化废水:经“隔油+芬顿+调节+絮凝+气浮”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废砂轮、不合格品经收集暂存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含切削液金属屑、磨泥、危化品废包装、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研磨液、含油抹布及手套、浮油及污泥、槽渣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治理 高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布置于车间中央;车间除门窗外实墙封闭,生产时门窗处于基本关闭状态;设备经常维修保养,加强管理,制定操作规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9至2024年09月25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9-18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