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邱隘镇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24-09-15 10:02 来源:邱隘镇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现将《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邱隘镇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如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相关意见建议的请于2024年10月15日17:00前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反馈至邱隘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
1.信函方式。联系地址:邱隘镇人民政府南边二楼207办公室。
2.电话方式。联系人:景元彪,联系电话:0578-88411370。
3.网络方式。通过“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线上提出意见建议。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邱隘镇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docx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6日
各行政村(渔业社):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鄞农发〔2024〕125号)有关要求,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新型都市农业建设的思路,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对照中央和省、市、区有关“三农”工作的政策要求,特制定邱隘镇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现代农业补助:
1、着力加强粮油生产基础建设和耕地保护政策落实,鼓励各村推进土地流转和大户引进,夯实粮油生产基础。在完成全镇年度粮油生产任务的基础上,根据粮食订单总量和完成度,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鼓励各村的种植大户参加粮食高产示范活动,如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的,镇按1:1配套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农产品质量安全:镇级农残蔬菜快速检测并且合格、根据镇农办通知及时取样并报镇农办,交付区级农残蔬菜检测合格的,每村补助1000元,补助费由相关村按照实际取样的农户,补助至人;镇农办本级开展蔬菜样品检测,完成区定检测数量的,给予检测人员每样品10元的劳务费用,超过检测数量部分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1500元。
3、农业保险:符合区规定参保条件并主动参加农业保险的,保费(不包括市、区两级财政补助部分)由镇财政进行补助:油菜、小麦、水稻,农业机械、雇主责任险等有镇政府全额补助;其他蔬菜、大棚、膜等险种保费由镇政府补助50%。
4、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获得市、区示范的,镇政府按照区农业农村局文件政策和补助奖励办法,给予区级每家1万、市级每家2万的资金配套补助。
5、根据各级粮食专班对粮食生产工作考核任务的要求,各村要积极鼓励农户种植早稻、油菜、绿肥(苜蓿),对单户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
6、为落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报废等有关工作精神,自2025年起,对于种植面积(蔬菜、粮食)在50亩以上的大户,购置收割机、拖拉机等大型农机具的,镇财政每台配套补助1000元;按上级规定,开展农机到期报废工作的,镇财政补助每台1000元。以上补助需在市、区补助的基础上开展,市、区未实施补助的,镇财政也不予补助。
7、鼓励各家庭农场、农企融合农场等主体,实施农业科技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设施大棚、喷滴灌、种子种苗培育、新型耕作模式、新型农机试验),投资额在50万以上,获得区级及以上农业(或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获得上级部门资金扶持的,镇财政根据上级部门补助资金额度进行配套扶持,单一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多个项目可累计计算。
二、重大农业项目补助
积极引导辖区内大户、企业投资邱隘镇域内农业项目,如设施农业、精品农业等。对于单个项目投资额超过150万,且报上级资规和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符合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土地及农业政策的,投资方向镇政府提出申请,提供详实财务资料,经镇政府审核通过的,最高给予10万的财政补助。
三、关于扶持政策的说明
1、如遇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则按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2、本补助政策由镇农业农村办负责考核和政策解释。
一、 政策制定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我镇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鄞农发〔2024〕125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扶持办法。
二、政策制定依据及过程
(一)修订依据:《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鄞农发〔2024〕125号)
(二)修订过程:镇农业农村办根据历年全镇农业农村经营发展情况,并听取了相关部门及农户农企的意见和建议,经反复研究探讨,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经过合法性审查并提交镇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最后形成送审稿。
三、政策适用范围
注册在邱隘镇辖区范围内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及符合政策条款条件的种粮大户等个人。
四、关于政策编制的目标任务
主要用于补助注册且经营在邱隘的各类农林业主体和种粮大户,确保粮油生产安全,促进农林业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