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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720/2024-121623
组配分类 重点工作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4-09-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卫生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4年9月重点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4-09-12 11:45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医政科教和中医:1.推进第二批国债采购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完成第一批国债采购设备的扫尾工作;2.推动连续性医疗服务试点建设工作;3.推动急诊、体检、病历、药品耗材等专项质量提升工作;4.做好全国各省督导2023年度中医药综合统计的迎检工作;5.推动检验、影像、医用耗材等系统建设;6.制定鄞州区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流程规范;7.推进互联网诊疗工作;8.审核2024年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完成现场审核确认工作,并组织开展实地走访工作;9.推进2024年鄞州区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签订工作。10.开展医学会换届工作;11.启动中医药学会换届工作;12.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单位建设工作;

医共体建设:1.继续推进市、区民生实事工程相关任务,进一步完善巡回医疗车的使用机制。2.推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单位创建,迎接省市两级现场评审,组织开展区内急诊科室创建现场督导。3.推进医共体建设,加强医共体人、财、物管理。4.继续推进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和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5.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高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拓展上门服务等工作。6.迎接华信医院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现场评审工作。7.继续推进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8.推进智慧家医2.0系统建设,进一步修订“安诊儿”建设方案。9.修订居民医保体检和家医签约服务资金管理办法。10.推进村医专项编使用,加快村医招聘工作。11.按照市卫健委要求,落实全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场会相关准备工作。

公共卫生:1.全区窝沟封闭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培训会;2.组织全区各级医疗单位开展2024年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活动;3.开展台风等灾后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处置。对输入性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开展调查处置。继续开展水痘疫苗免费查漏补种;组织各单位开展初三麻腮风疫苗强化接种工作;开展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督导;4.完成辖区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评审。继续推进预防接种系统切换工作;5.继续做好COPD、结直肠癌早期筛查,迎接省疾控对我区开展的居民营养监测项目督导;迎接省疾控、市疾控对我区的半年度慢性病质控抽查;6.组织全区人员参加国家营养健康指导员考试。

信息化建设:1、继续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接口改造,9月底前启用医疗收费新版财政电子票据。2、继续推进“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各项任务,重点推进病理检查结果共享互认,10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对接改造。3、继续推进连续医疗服务工作信息化相关任务。4、按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全省卫生健康行业网络数据安全专项行动要求,准备查验资料、对标改造提升。5、拟开展“鄞州区健康大脑+体系项目”竣工验收。6、拟开展“鄞州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鄞州区基层一体化云平台”2024年度等保测评工作。7、继续推进新一代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重构项目,拟完成项目招标,同步完成项目监理招标。

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1.完成日常法制审核工作、法治政府、行政许可工作。2.督促疾控中心开展双随机执法工作,按期完成国抽省抽;继续开展民营医疗机构整治活动;根据省监督绩效考核要求及时完成工作内容重心的调整。督促完成“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各成员单位的考核指标。3.继续做好预付卡整治、公平竞争的牵头工作。4.做好宁波市卫生健康领域法治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参会交流工作。5.做好规范性文件(区级、局本级)清理工作。6.做好检察建议书的答复工作。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 1.举办全区基层人口家庭工作人员培训班。2.制订特扶扶政策宣传内容并印制小折页。3.加强人口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完成2024年9月份出生人口监测省、市报表,上报出生人口月变动情况。4.落实行业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开展一次托育机构消防检查。5.开展一次托育机构运营清查工作。6.做好普惠托育机构上半年度运营补助的相关调查。7.继续做好《鄞领托育平台建设》的相关调研、商讨工作。8.组织一期托育机构保育员新上岗培训班。9.开展一次2025年新增奖特扶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

献血办:1.启动高校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拜访各校献血工作责任人。2.将组织8场团体献血活动。3.进一步对接中国移动公司,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工作。

计生协:1.继续推进镇(街)、村(社)计生协会更名;2.开展家庭健康主题推进活动,组织“健康家庭”、“孕妈萌宝小鸟餐”案例申报;3.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生活照料项目三季度资金核查及服务抽查;4.组织开展计生特殊家庭中秋慰问活动;5.指导诺丁汉大学申报国家级青春健康教育基地;6.组织参加“向日葵亲子计划”辅导员培训。

卫生监督: 1.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继续开展高风险老窝点复查。开展巡查排摸全覆盖。蹲守涉非法行医罪移送人员。在完成投诉举报任务的同时加大对生美涉医查处力度。2.医疗卫生:结合国家、省及跨部门双随机继续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国家双随机抽检、省级双随机及跨部门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开展内镜采样工作。继续推进新建口腔在线监管系统安装,推进口腔水放心用试点工作。继续推进传染病依法执业合规平台。3.学校卫生:开展学校卫生双随机检查。继续做好中考游泳补考期间考点卫生保障。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采光照明抽检工作。推进托育机构监管一件事各环节工作。4.公共场所:根据国家和省级双随机名单,开展公共场所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给予立案调查和责令整改。5.职业卫生: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关键因素画像和风险化解工作。组织重点乡镇开展线下培训(东吴)。开展双随机任务。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处理职业卫生投诉举报。

爱卫办:1.继续开展以蚊蚴孳生地治理为主的夏秋季病媒生物防治专项活动;2.继续开展布雷图指数监测督查及整改;3.完成重大活动所涉场馆病媒生物防治保障服务单位的招标,并开展督促和监测;4.对鄞州区第三医院(姜山卫生院)在建工程开展健康影响评价;5.召开健康浙江建设指标进度协调会。

团委:1.拟与团区委联合举办“2024年鄞州区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知识技能竞赛”。2.指导鄞州区疾控中心团支部成立。3.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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