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场、社、居),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慈善一日捐”活动,是我镇募集慈善资金的主要途径,并成为全镇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壮大我镇慈善实力,增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现就做好今年的“慈善一日捐”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活动目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重在参与、捐款自愿、鼓励奉献”原则,充分发挥慈善事业重要作用,着力打造“首善鄞州.义乡姜山”品牌,为稻香鄞南、孝善姜山贡献新力量。 (二)基本要求。全镇各单位和镇慈善分会,要持续深化对慈善工作的认识,把握新形势、拓展新思路,以更宽的视野、更实的举措,切实组织好本次“慈善一日捐”活动,实现姜山镇慈善事业新发展。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开展慈善募捐 本次活动从7月上旬开始到10月底基本结束。7月上旬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中旬至10月为募集实施阶段;10月为扫尾阶段(已建“企业留本冠名基金”年增值捐赠款按协议日期解缴)。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同步开展好此次活动。
(一)巩固拓展四大基金。扩增、续建企业留本冠名基金,探索运作管理好姜山镇商会共富基金;募集、宣解镇慈善基金、村(社区)慈善基金;鼓励个人、社区和小微企业建立抱团组合型、村企结对型、企业内部救助型等小额冠名基金。 (二)开展“一日捐”活动。率先在镇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场、社、居)开展“一日捐”活动,鼓励各单位集体捐助节省的一笔或几笔开支,各单位个人原则上全体参与,以实际行动为基层和群众作出表率。 (三)广泛发动各界参与。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表率、宣传发动,引领更多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积极地投入到慈善事业中来,努力实现募集资金新增长。力争至少有一家爱心企业、一个示范村,做到企业员工、村民家庭参与慈善捐款全覆盖。 (四)探索直观救助新模式。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实慈善募救项目库,积极鼓励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扶持公益项目、扶贫帮困、赈灾救危、助学奖学等为主要内容进行专项定向捐赠。 (五)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活动节点将慈善款缴区慈善总会,户名: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 ;账号:81011101302064620;开户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鄞州区慈善总会咨询电话:89295669,姜山慈善分会咨询电话:88457541,并凭缴款相关证明联系姜山慈善分会开具发票。 三、具体要求和活动中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坚持捐款自愿原则。捐赠不论多少、爱心不分大小。活动中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特别要向企业宣传国家有关慈善捐赠的减税免税政策,让捐赠企业和个人合法合理地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优惠。 (二)坚持边募集边救助。“一日捐”活动期间,各单位结合实际,适时安排公益活动、扶助金发放仪式、上门慰问扶助等互动,有条件或有意愿的,可让捐赠者与受助人直接见面,向社会展示慈善救助成效,扩大慈善的社会影响,促进“一日捐”活动开展。 (三)坚持募集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要增强募集善款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所有单位都应把募集情况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活动结束后,一日捐募集情况将由区慈善总会组织登报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坚持发挥所募善款作用。捐赠的善款将严格按照《宁波市鄞州区慈善总会章程》和《宁波市鄞州区慈善资金募集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使用管理,各项救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各村社募集的善款上缴区总会的统筹基数原则上不变,慈善基金每年增值部分和使用部分也同样严格按照《自主扶助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使用和管理。村基金募集、使用要严格遵守慈善及财务相关法规制度。 (五)广泛发挥慈善义工作用。采用召开募捐会,设立募捐点、流动募捐箱和上门劝募等多种形式,充分激发广大企业员工、农村村民、社区居民和各界群众的潜在爱心。要积极运用微信群、公益广告、公众媒介等开展慈善宣传,不断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慈善、人人皆可慈善的良好氛围。
附件:鄞州区第二十四次“慈善一日捐”姜山镇各村基金增益捐款标准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
姜政〔2024〕31号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十四次“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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