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案例(2024年7月25日——7月31日)一 | ||
发布时间: 2024-08-01 13:33 信息来源: 区营商环境建设办 信息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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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鄞州区一家单位,上周到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递交了某个员工工伤认定的材料,现在员工不想做工伤认定了,想离职,咨询是否可以?需要怎么办理? 答:可以,需要单位出具一份撤销报告,写明某某单位由于什么原因要撤销某某员工的工伤认定以及申请时间,员工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再将当时工伤认定窗口给的受理单等材料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工伤认定窗口申请撤销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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