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邻里好意帮忙受伤,责任谁来承担?

发布日期:2024-06-07 12: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案情简介】

2023年初,63岁的张某在帮助同村村民李某盖房时,不慎从木梯上摔下受伤,造成锁骨骨折,花费医疗费12000元。出院后张某要求李某赔偿其全部治疗费用与误工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于是张某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一)调查走访 了解全貌

镇调委会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指派专业调解员展开工作。在正式调解前,调解员详细核实了张某帮工时遭受伤害的过程,收集了张某全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并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法理分析 有理有据

在经过细致的准备工作后,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李某首先承认张某在帮助其盖房时从梯子上摔落遭受重伤的事实。李某认为,自己虽然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张某从高处摔下纯属个人疏忽,张某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因此,他只愿意赔偿一半的医药费,至于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等其他费用,李某则表示自己没有足够经济能力支付。

针对李某的上述观点,调解员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伤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在本案中,李某作为“被帮工人”,应当对“帮工人”张某负有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内容不仅包括医药费,还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三)情理并重 动之以情

调解中,调解员还就张某的生活状况与李某进行了谈话,引导李某理解体谅张某的实际困境。张某一家老小生活拮据,已为医疗支出了家中全部积蓄,经济十分困难。随后,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劝导双方互相体谅并珍惜邻里之情。

在调解员长达4个小时的法理解析和情理劝说下,李某渐渐松动,最终作出了让步。

【调解结果】

最终,李某支付张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等相关费用19000元。双方当事人携手言欢,矛盾终获圆满解决。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因帮工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帮工是我国社会生活,特别是农村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现象。帮工活动中,被帮工人应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和监督义务,为帮工人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和安全的帮工环境;帮工人应尽到合理的审慎注意义务,避免违规操作和危险行为,以防范因帮工带来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害。双方共同配合,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