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工伤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7 10: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24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姚崇巍于2024年3月28日13时左右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事时滑倒,在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就诊,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等。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核,拟认定姚崇巍同志此次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对该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致电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

公示日期: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4日

联系电话:0574-89293264。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