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800/2024-11917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06-05 14:19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
为做好2024年度会计监督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质量,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甬财监〔2024〕401号)文件精神,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宁波市镇安小学 2、宁波市鄞州区卫生监督所 3、宁波市南部新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至2024年6月12日止。 联系人:毛晓云 电话: 0574-89295889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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