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3 08: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鄞州人民医院)西院区一期改扩建工程

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 251 号(百丈东路与舟孟北路交叉口)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本项目拟拆除本院区南侧现有门卫两个、拆除原有眼科楼,新建门诊住院楼,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新增床位180床。新建门诊住院楼主要功能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门诊、手术、中心实验室、行政档案、住院及相关保障、后勤用房。

1、废气治理措施 医疗废气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通风换气,通过排烟井引至地面或楼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三级化学喷淋+光解光催化消毒+干式气相化学催化氧化除臭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烟囱屋顶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医疗综合楼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实验室废水中和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 2 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专业人员安装;设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设备基础减震,风管加装消声器;医院窗户采用中空玻璃窗,降低四周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纸箱等一般固废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再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0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6-13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88225125    传真: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