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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763/2024-11931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谢*琴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6-12 16:36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侦办的谢*琴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3302125600002024055072),冻结涉案账户62303619010****4376(户名:何*萍,开户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福清汇通农商银行东门分理处),冻结金额424028.33元;冻结涉案账户62305800001****1346(户名:郑*鹏,开户行:平安银行东莞大朗支行),冻结金额101499.87元;冻结涉案账户62166053000****6265(户名:刘*,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尔滨融创支行),冻结金额120325.01元。现被害人谢*琴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谢*琴办理资金返还298698.98元、93363.41元、120150.13。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智控中心办理。(联系人:吴警官,地址: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电话:0574-89065175)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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