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属 | 工作内容 | 科室部门 |
局 机 关 | 1.做好文件、合同、批示件等档案工作; 2.继续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做好鄞州年鉴校对、信息报送工作; 4.做好下学期报刊征订准备工作; 5.按计划完成局本级信创电脑替换及应用保障; 6.开展“鄞领优学”二期方案专家评审工作; 7.推进“区校一体”数字化改革工作; 8.完成原镇(街)属地管理学校(单位)资产负债专项审计工作; 9.做好堇苑幼儿园三个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10.完成省教育厅下发的2024年教育系统双随机检查计划; 11.完成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年度检查工作; 12.发布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推进非教育教学事务进校园自查自纠工作; 13.做好七优享、共同富裕、8+4工程等专项工作; 14.做好重要材料撰写工作,保障各类重要会议召开; 15.做好月度教育新闻宣传,关注中小学招生等舆情信息。 | 办公室(秘书科) |
| 1.开展“鄞德未来”管理干部培养对象培训工作; 2.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3.做好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分析; 4.启动2024年局管干部、中层职数核定工作; 5.评选区第七批示范家长学校; 6.发布2024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招选公告; 7.完成30年班主任申报工作; 8开展第四届区新秀班主任评比; 9.开展读书节系列活动; 10.推进宁波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11.做好入党发展对象政审、新发展团员档案审批工作; 12.开展区少先队辅导员座谈会; 13.发布2024年度鄞州区第六批研学基地评选公告。 | 组织科 |
| 1.做好2024年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招生(招聘)相关工作(以省厅文件下达为准); 2.做好2024年区外调入人员考察、调档等相关工作; 3.启动教职工2023学年度考核工作; 4.启动2023学年度评优评先工作; 5.启动2024年首次初级职称认定评审工作; 6.启动2024年教师交流工作; 7.做好2024学年省外支教教师选派工作; 8.启动任教满三十年教师荣誉申报工作; 9.开展新一轮农村教师薪级工资八年浮动转固定工作; 10.做好2024年鄞州区高校就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 人事科 |
| 1.做好2023年所有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2.完成事业年报代码系统二季度调整; 3.做好2023年校级领导上浮部分考核结算下达工作; 4.做好2023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事业年报归档工作; 5.做好基金会省社会组织评估台账资料准备工作; 6.做好督促2024年春季学期所有义务段学校托管费收费、上缴工作; 7.做好二季度全系统基本支出经费追加、调整,162家单位审核工作; 8.督促全系统二季度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力争50%,所有项目支出破0。 | 计财科 |
| 1.开展鄞州区幼儿园先进教研组评选活动; 2.组织学前教育专兼职教研员和部分骨干教师赴上海市培训; 3.开展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考核和送教上门考核工作; 4.召开送教上门专项审计准备工作会议; 5.制发鄞州区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6.召开浙江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 7.做好中小学招生审核、录取工作; 8.按照进度要求完成随迁子女民生实事工程相关工作; 9.做好申报浙江省语言文字“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评比工作; 10.做好鄞州区诵写讲大赛之幼儿故事比赛初评工作。 | 基教科 |
| 1.继续做好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年检工作; 2.完成省委“七张问题清单”关于农村青壮年产业技能短缺问题形成调研报告; 3.开展成人自学考试助学办学情况调查,督促机构落实成人大专学历提升招生任务; 4.组织成人“双证制”高中毕业考试; 5.开展第二批市终身教育“双高”工程申报; 6.推进职成协同服务乡村振兴试点; 7.做好“双减”百日攻坚学科类隐形变异及资金监管两个专项检查; 8.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国平台上的僵尸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处置; 9.做好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中相关报表填报工作。 | 终民科 |
| 1.组织2024年度“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全国食品安全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2.发布学生防溺水二号预警,落实周末提醒和劝阻工作; 3.开展学生防溺水、防台防汛、消防安全等检查; 4.做好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市级实地复核迎检工作; 5.开展区中小学大课间活动回头看工作; 6.组队参加市戏曲戏剧、舞蹈、美术书法比赛; 7.做好第六批区“中小学艺术教育项目培育基地”和“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申报工作; 8.开展第29个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 9.做好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普查数据的审核、报送工作; 10.完成全月加强诺如病毒、流感、手足口病等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 | 安体科 |
| 1.完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国家平台资料更新、幼儿园教师收入统计核查等工作; 2.完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国家平台资料上传; 3.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总结; 4.做好省现代化学校评比工作:初步完成网上申报(初中),迎接市级现场评估(成校)、省级现场评估(幼儿园、小学)和前三年“回头看”; 5.做好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中期自查工作; 6.完成省现代化监测自评分析工作; 7.完成相关幼儿园省二级评估整改回头看; 8.组织责任督学培训; 9.启动2023学年学校发展性评价网上自评。 | 督导科 |
| 1.组织基层工会开展经费支出自查自纠,并进行实地抽查; 2.组织第一届鄞心惠师羽毛球比赛; 3.完成部分优秀教工之家成果宣传视频; 4.调研基层工会教工之家建设情况; 5.做好基层工会疗休养审批工作; 6.指导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变更等工作,指导民办学校建会工作; 7.指导基层工会完善阿拉教师码平台的基础信息。 | 教育工会 |
| 1.做好2022年、2023年最美家庭复查工作; 2.举办康乃馨捐款活动。 | 妇委会 |
| 1.筹备“礼赞新中国 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夏令营; 2.组队参加区中老年快乐舞步健身操比赛; 3.开展“着力发挥余热 真诚奉献社会”主题征文评奖活动; 4.举行区退休教职工飞镖比赛。 | 退教协会、关工委 |
直 属 单 位 | 1.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排查工作; 2.完成余隘地块学校竣工验收; 3.召开2024年学校暑假校舍维修项目完成开工会议; 4.继续推进A1-4幼儿园建设; 5.完成钟公庙二中第三次审计工作; 6.完成首南中学扩建项目中间结构验收; 7.完成全区小学电力扩容(低压)施工验收; 8.协助鄞开办理后庙工业区九年一贯学校建设前期手续办理; 9.做好鄞州教育中心物业招标工作。 |
教育中心(基建中心) |
| 1.做好开放教育2024年春季必修课网络试点课程考试工作; 2.完成开放教育上报2024年秋季开课计划; 3.做好2024年成人双证制第一次线下考试工作; 4.做好2023全市成教clc课题结题工作; 5.做好2023-2024宁波市职业教学和成人教学突出成果评审工作。 | 宁波开大鄞州学院(社区学院) |
| 1.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22—23日)工作; 2.做好小学毕业考及中小学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3.组织省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比赛; 4.举办省市艺术节各项评比活动; 5.组织2023学年区幼儿园新入职教师基本功大赛; 6.做好区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及市教育系统管理干部数字素养培训工作; 7.做好2023届新教师考核工作; 8.做好区域校本研修年度考核工作; 9.做好中小学大课间回头看工作; 10.完成2021-2023学年区先进教研组评比申报。 | 鄞州教育学院 |
| 1.组织2024年省市级规划课题开题论证; 2.组织区第22届教科成果评奖; 3.做好2024年市区幼教课题征集工作; 4.做好区第四届新秀班主任评选工作; 5.举办市第三届骨干班主任选手推荐、培训; 6.发布心理4号预警。 | 教科室 |
| 1.做好2024年“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征集评审活动; 2.组织参加2024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八届教师活动); 3.推荐移动学习终端适切应用案例和新型教学空间典型案例。 | 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 |
| 1.做好“校园风险管理”承保公司入围项目(校方责任险)招标准备工作; 2.做好鄞州区公立幼儿园(含国有民办)学生床上(生活)用品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准备工作; 3.做好区教育局公共交易招投标相关工作; 4.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配送工作; 5.做好学生资助资金下拨工作及学生资助系统内信息完善工作。 | 鄞州区教育后勤保障中心 |
| 1.分析各校财政资金半年度执行情况,配合计财科提醒进度不达标单位加快支出进度; 2.配合区教育工会进行全区财务专项抽查; 3.配合教育局确定镇(街)学校纳入直属后的财务管理新模式; 4.开展新晋直属的镇(街)学校实施“一体化财务监管平台”系统的岗前培训工作; 5.确定“鄞教财管家”内控项目扩面单位,开展相应的调研准备。 | 教育财务 指导中心 |
| 1.做好2024学年新生入学评估安置工作; 2.做好九年级毕业班相关工作; 3.开展全校学生的“三项能力”测评(沟通交往能力、运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 4.做好教工趣味游戏活动、暑期疗休养线路征集工作; 5.做好学生期末结束工作及评先评优工作。 | 特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