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农村办、局属农技推广单位: 根据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要求,为做好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现就基地创建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群众技术需求,以加快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为目标,结合种植业“五园”、畜牧业美丽牧场、渔业美丽渔场等推进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2024年全区计划建设2个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 二、建设内容 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对接农技推广、教育、科研单位及技术专家,结合《2024年鄞州区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和试验。普及应用设施栽培、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水旱轮作、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饲料代替冰鲜鱼、稻渔综合种养、土壤改良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广泛应用机械化、轻简化技术,示范推广不少于3项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落实化肥定额制和农药实名制,控制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做到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100%回收,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经设施化处理,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 主导品种及优良品种覆盖率100%。每个基地开展技术展示示范、农民观摩培训不少于4次,专家全年指导不少于5次。基地生产记录完整、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产品品质优良,在防止非粮化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产业基础、技术水平等现状,围绕基地定位和功能目标,把握重点,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 三、申报与认定 (一)申报立项。建设主体根据自身条件和基地建设认定标准(附件1),向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提交《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附件2),明确建设类型、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经费预算安排等,制定详细的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会审、确定创建主体,经公示后发文下达创建计划。 (二)验收认定。要求在11月完成建设后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验收,通过区农业农村局初验后,报请上级验收,验收按认定标准进行赋分,通过验收的由省农业农村厅发文公布。 四、资金补助 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对列入创建计划、通过验收认定的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从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经费中以奖代补形式给予8万元左右补助,具体金额以基地创建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五、工作要求 各镇农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筛选,择优推荐条件优、示范能力强的科技示范基地,于5月25日前将《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科教农安科,联系人:叶善鸿,联系电话:87419860。 附件:1.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认定标准 2.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 附件1: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认定标准.doc 附件2: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doc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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