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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149/2024-11895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生成日期 2024-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鄞州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提示单
发布日期: 2024-05-30 14:17 信息来源: 区经信局 信息来源: 区经信局

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召开的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工作部署会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高标准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加强改造企业、服务商、监理商全流程跟踪管理,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关于改造项目实施期限要求

改造项目启动时间应晚于2023年12月29日(启动时间要求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为准),结束时间应早于2025年12月31日,且入库替换名单时间应早于2024年12月31日。项目相关合同、发票及付款时间均应满足以上期限要求。

二、关于改造企业要求

改造企业应对照宁波市国家试点行业场景清单,参考所属行业细分领域应用场景集成指南,与总包商签订改造合同,合同附件中明确已具备和拟改造的“N+X”清单内容,并及时上线“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入库;与非总包商签订改造合同,则以另外形式明确总包商、分包商及工作权责,并在附件中明确已具备和拟改造的“N+X”清单。改造完成后的数字化成效应覆盖所属细分领域推荐集成的应用场景,且达到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二级及以上。

三、关于样本培育企业工作要求

样本培育企业应参照国家试点行业细分领域应用场景集成指南,明确自身所属的细分领域,按照轻量化改造、高性价比服务、短工期实施、可复制性等原则,从生产模式、生产工艺等维度分类遴选样本培育企业,高标准打造标杆示范。后续通过“仿样学样”,推动试点企业按照所属细分领域批量实施改造。

四、关于改造项目总包商要求

改造项目总包商原则上应按照“1+1+N+X”模式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其应具备平台化服务能力,且扩展为行业级平台的基础能力,并参照“N+X”场景清单制定改造方案。在市局发布第一批试点总包商基础上,今后不再发布第二批总包商名单,将采用上线“宁波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计划5月底开通)的方式进行管理,按照“总包商增补管理办法”(以市局发布管理办法名称为准),根据项目签约数量、竣工数量、储备数量及改造企业反馈等条件进行弹性管理、跟踪评价,连续两月评价为‘优秀’的服务商纳入市级总包商名单,对实施成效不佳、企业投诉较多等问题的总包商予以清退。

五、关于改造项目监理商要求

按照市经信局遴选分片改造项目监理商名单,我区确定监理商为宁波国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商对企业业主全面负责,对总包商提出的应用方案、软件研发和系统集成实行全过程监理,对改造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主要做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文档管理、沟通协调、项目验收等工作。

六、关于改造项目摸排要求

各镇(街道、园区)、服务商应抓紧时间摸排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家用电器行业、运动休闲服装行业中小企业,按照“一把手改造意愿强、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经营管理基础好、具备数字化改造基础、样本易学易复制”等原则,筛选确定改造企业,做到应改尽改。

附件:1.关于征集鄞州区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机构的结果公示

2. 宁波市鄞州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机构入围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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