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69675/2024-11891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鄞州区“鄞·为爱”助联体项目征集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5-28 17:12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汇集多元救助力量、激发社会力量活力,畅通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鄞州区秉持“物质+服务”综合救助理念,发挥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在落实“弱有众扶、助力共富”的枢纽平台作用,拟开展“鄞·为爱”助联体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针对困难老年人、重病家庭、残疾人等困难人群分别设计助联体帮扶项目,征集范围需符合系列项目要求,项目实施地须为宁波市鄞州区,服务对象为鄞州区辖区内在册困难群众。 (一)“鄞·小养”系列项目。针对失独、失能、失智、独居、空巢等困难老人,提供疾病预防、康复护理、居家照料、心理咨询、关怀陪伴、文娱活动等方面服务。 (二)“鄞·小扶”系列项目。针对有多重需求的困难家庭,进行个性化定制帮扶措施,提供资源链接、资金帮扶、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综合服务。 (三)“鄞·小救”系列项目。针对因病致贫、致困的重病个人及家庭提供政策指导、心理疏导、资源整合、家庭支持、个案服务等方面服务。 (四)“鄞·小助”系列项目。针对残疾人,提供残障康复、就业培训、生活照料、居住环境改造、心理辅导、个案跟进、助残物资对接等方面服务。 (五)“鄞·小爱”系列项目。旨在为无法享受集群化服务的特殊需求家庭整合资源,提供项目化综合救助服务。 二、申报组织要求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21和2022年检合格。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稳定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三)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良好信誉,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申报项目要以真实社会需求为基点,具有明确的使命和可量化评估的具体目标。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5月28日—5月31日(各申报组织填写项目申报表,附团队介绍或登记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简介及资质证明,发送至250574514@qq.com;联系人:杨老师,18267907870); (二)项目评审:6月3日现场专家评审; (三)项目公示:6月4日—6月6日; (四)项目签约:6月7日起签约并实施。 四、资金拨付与监督 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项目资金应当用于受益对象和社会服务活动,金额和标准应当符合实际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鄞州区“鄞·为爱”助联体项目申报表 鄞州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8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