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突出“三化”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质效

发布日期:2024-05-13 08: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一是突出主体责任具体化。督促采购人依法依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采购计划备案,严格落实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预留政策,严禁无预算、无计划采购。压缩合同签订时间,鼓励采购人把合同签订时间由原来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缩减到15日内。

二是突出政策执行标准化。修订出台代理机构动态监督考核办法,推动代理机构规范高效开展采购工作。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加强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落实“首台套”产品优先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有效简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三是突出营商环境最优化。全面清理妨碍公平竞争、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政府采购领域的规定和做法,保障政府采购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继续提升供应商政府采购便利性,实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的市场准入管理机制,深化评价体系结果应用,全面优化交易流程,全面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