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鄞州快递行业扶持政策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2024-05-11 14: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发挥我区快递业在支撑产业、扩大消费、服务群众、绿色生态、精准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提高快递进村“共富驿站”品牌文化标识度和美誉度,鄞州区快递行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发布。

该专项资金补助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具体为:支持“快递进村”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快递末端网点标准化建设,畅通农村快递物流通道。根据《宁波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快递进村“共富驿站”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甬邮管〔2022〕51号),在当年度获评五星网点的,给予人民币1.5万元补助;获评四星网点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补助;获评三星网点的,给予人民币0.5万元补助。

支持“快递进厂”工程建设。推动快递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快递服务电商能力水平。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及其子公司、开设的各类电商平台)衔接协作,签订协议,为客户提供仓储配送一体化服务、入仓寄递服务,对新增入驻物流、制造业、电商、跨境等园区,产生的年快递业务收入在100万以上的企业,给予人民币3万元补助。对已有仓储场地及配送服务,产生的年快递业务收入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达到10%的,给予人民币3万元补助,年快递业务收入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达到5%的,给予人民币6万元补助。在本政策施行的3年内,同一企业就本项目多次申报的,其快递业务收入每年的同比增长不得低于5%。

支持“快递出海”工程建设。鼓励快递企业发挥优势拓展跨境渠道,对新设立国际快递企业,给予人民币2万元奖补。对已获得国际快递经营许可的企业,全年国际及港澳台快件达到30万件的,且同比增长达到20%的,给予人民币2万元奖补。业务量数据以国家邮政局邮政行业统计信息系统为准(截止时间为每年的 12 月 31 日)。在本政策施行的3年内,同一企业就本项目多次申报的,其快递业务收入每年的同比增长不得低于15%。

支持快递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快递企业加强资源共享整合、降本增效。对本年度快递业务量1200万件(含)、1000万件(含)、800万件(含)以上的给予人民币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另对年收件量500万件(含)以上的,业务量同比增长当年市平均增速35%/30%/25%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人民币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业务量数据以国家邮政局邮政行业统计信息系统为准(截止时间为每年的 12 月 31 日)。同一企业就本项目多次申报的,其快递业务量每年的同比增长不得低于5%。

支持快递企业智能化设备投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企业投入全自动分拣、无人机、无人仓、智能识别等设备,投资额达人民币300万元的,按投资额的2%予以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购置符合规定的X光安检机的,按购置价(不含税)10%予以补助,单台补助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

推进行业绿色包装。鼓励快递企业购买使用可降解的中转袋、包装袋、封套、胶带等消耗性用品用具,年度内购买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按购置额的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

鄞州区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驻地在鄞州区的邮政快递法人企业30家,分支机构70家,末端网点近460处,邮政支局所35家,从业人员约4200人。鄞州区快递行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发布,将进一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快递业的积极性,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