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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069/2024-11794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24-0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科技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09 10:20 信息来源: 区科技局 信息来源: 区科技局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聚力打造我市新材料科创高地,现围绕“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领域征集技术攻关需求,助力开展前沿科学研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贯通材料创新全链条,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本重点专项是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支撑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前沿新材料、新能源、现代交通、深海/深空/深地探测等重要领域的发展,补短板与建优势并举,解决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的重大基础原理、核心制备技术与工程化应用等关键问题。技术攻关需求征集范围囊括“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领域内的各个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制备与合成、材料研究与应用、材料性能测试与评估等。

二、征集的主要内容

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深入调研,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凝练科学问题和重大需求,力求目标明确、边界清晰、切实可行,并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说明。

(一)必要性。从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落实的直接关系,对推动宁波市区域创新发展、促进协同创新、提升地方竞争力、政府牵头主导实施的必要性和优势性等角度,明确此项需求的重大战略意义,说明其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近两年国内外现状。国内外通过科技创新解决该问题的努力方向和进展情况,包括我国已形成的技术成果积累情况以及相关代表人士、团队情况,全球范围内相关工作的最新科技进展和领先水平。

(三)研究内容。指出需要溯源突破的重大科技问题,提出从科技创新角度需要破解的基础科学问题或关键技术问题的具体建议,如研究方案要点、技术路径等。

(四)预期成果。说明拟解决的具体应用难题或关键技术瓶颈,要求内容具体、指标明确,并详细说明推动宁波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体需求,可实现的具体产业化产品和规模化应用等。

(五)考核指标。应设定达到相关最新科技进展和领先水平的核心预期目标(指标),包括技术指标、成果指标、产业化推广指标等。

三、征集方式

按照征集工作进展,我局将以征集到的技术需求为依据,通过组织专家凝练论证,编制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报工信部。

(一)做好产业技术需求调研。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加强调研,摸清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线路和转型升级需求,第一时间将本通知下发至属地企业、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相关单位。

(二)做好技术需求审核推荐工作。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对收集的技术需求内容组织专人审核把关,归集提交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需求;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需求,由该单位科技(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推荐;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技术需求由属地科技部门负责审核推荐。推荐的技术需求不得与已获资助的市级各类科研项目内容重复。每个地区(单位)推荐数量不得超过5项。

四、其它事项

(一)填报主体请在2024年4月12日17点前填写《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任务建议》(详见附件),并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

(二)请各归口单位于4月14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汇总后加盖归口管理单位公章,电子版和扫描版由浙政钉提交我局。纸质材料由单位自行留存备查,无需提交。

(三)表中内容填写应做到规范、完整、准确。如涉及敏感、保密事项,不适合通过网络渠道提交的,可与归口单位联系另行报送。

(四)同一技术需求不得多主体分头填报,如有发现,该技术需求将不列入后续专家凝练论证范围。

五、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邱  虹  联系电话:89292204

附件:2024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任务建议.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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