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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691/2024-11789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鄞州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水利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4年鄞州区河湖公众满意度评价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4-07 15:46 信息来源: 区水利局 信息来源: 鄞州区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办法,鄞州区河湖公众满意度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资金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工作内容

实施主体工作范围

项目预算限价范围

1

宁波市鄞州区河湖公众满意度评价项目

一项

在合同期限内每月调查22个镇(街道)样本并出具《2024年鄞州区河湖公众满意度评价》 测评报告。

317条河流,每条河流每月提取75个样本。

9.7万元-10万元(不含)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商务标

1、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技术标

1、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公司业绩表(内容包含年份及对应项目名称,业绩表需盖章);

2、投标单位提供2个近三年工作内容与本次招标工作内容相同的项目案例。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17时。

五、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1211室童女士)

六、开标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

七、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1211室童女士)。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确认。同时,资格审查时若须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有效公证件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却无法提供的,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第三条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密封(密封处盖章)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55号1211室童女士),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4、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商务标+技术标,满分100分,分值比例4:1,商务标分值按投标价格折算)。

联系人:童女士,联系电话:0574-8741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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