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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763/2024-11788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迁移户口通知书
发布日期: 2024-04-03 10:30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冯建军、张志兰、翁敏洪、冯纳:

因你们拒不按要求迁出登记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华泰街39弄41号105室的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所于2024年4月3日已将你们的户口迁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华泰街119号 ,挂靠在公共集体户。请及时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本所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所该迁移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鄞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百丈派出所

2024年4月3日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潜龙路82号百丈派出所

联系人:陈科                 联系电话:0574-87878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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