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财政“四个坚持”扎实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4-04-28 14: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近年来,鄞州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健全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财会监督在规范财经秩序、服务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效能,以有力的财会监督工作助力鄞州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首善之区。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牢牢把握财会监督首先是政治监督。《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宁波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市《实施方案》”)颁布后,我区积极认真贯彻落实,统一部署、有序开展财会监督工作。2023年4月、2024年2月区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专题传达学习了《意见》和市《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局主要领导在区委第76次常务会上作财会监督工作重要汇报,全区“一盘棋”谋划推动财会监督工作。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监督落实到位。2023年,区财政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相关要求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财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任务涉及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检查,审计、国资、财政联动监督检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政府采购检查,政府购买服务检查,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等多个领域。

三是坚持督促整改,提升监督效能。突出绩效导向,深化预算管理绩效监督,通过强化绩效评价问题清单管理、构建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构筑绩效监督长效机制等手段,促进预算绩效管理与财会监督的协同配合,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加快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全流程财会监督,重点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推动财会监督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

四是坚持压实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各单位要积极落实本单位内部监督主体责任。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考核,将财会监督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区委、区政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引导各部门各镇街加强财会管理和内部监督。对财经领域存在问题较多、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