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2024年鄞州区“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
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及浙江省、宁波市医疗保障局的工作部署,结合鄞州区“省级医保基金监管基层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推进,经研究,决定在2024年4月开展鄞州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 二、总体要求 坚持全员参与、贴近群众,坚持宣教结合、形成声势,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等为主线,以广泛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规政策为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医保经办人员、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广大参保人员的医保基金法治意识,共筑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线。 三、主要宣传内容 (一)面向公众普法宣传。系统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法律责任等规定,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推动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各类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自觉遵守执行,营造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宣讲基金监管政策。全面宣传全民依法参保、实名制就医和医保基金使用、欺诈骗保案件行刑衔接等政策规定,引导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依法依规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依法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三)对内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公开曝光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件,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对于各类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欺诈骗保案件,随时梳理汇总,随时曝光,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 布国家、省及地方举报投诉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加强对举报奖励办理流程等的宣传解读,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社会监督,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四、宣传形式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采用生动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方式,宣传应用全国统一的宣传海报、折页、警示教育短片素材等宣传素材,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素材,确保宣传效果。 (一)集中宣传。宣传月期间,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配合实施“四进五看”行动,组织现场宣传活动,进行医保政策法规宣传答疑,同步组织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守法,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媒体宣传。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运用各类现代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发挥“智慧大脑”终端作用,在报纸杂志、网络媒体、政务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播放视频短片、公益广告、宣传口号、解读政策法规等,提高公众参与度,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 (三)社会宣传。各定点医药机构作为宣传工作主阵地,发放宣传折页册子、张贴海报,利用LED电子屏循环播放宣传短片及宣传标语,全方位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培训教育。针对公立、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等不同机构,医院负责人、科室主任、医务人员等不同人员,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宣贯培训会、学习研讨会,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与日常监管稽核相结合,“量体裁衣”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突出源头警示和遏止违规行为成效。 (五)创新宣传。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根据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制作短视频、微电影等宣传素材,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提升宣传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的安全。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将本次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阶段重点工作抓细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人员责任,加强分工协作,确保宣传到位、落地见效。 (二)围绕重点,扩大影响。牢牢把握“全民参与、全民守护”的重点,做实做细宣教“规定动作+自选动作”,找准群众视角,善用群众语言,分层分类说法普法、解读政策,提高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广泛发动定点机构、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合力推进宣传。 (三)宣打结合,注重实效。在做好集中宣传月的同时,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附件:1.2024年鄞州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1.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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