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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69683/2024-11752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4-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关于专项审计调查鄞州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26 13:02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宁波市鄞州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情况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宁波市鄞州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情况。

二、审计时间

2024年4月1日起。

三、审计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李 骏   联系电话:0574-89295256

四、审计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各项廉政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监督部门监督电话:0574-89189525。

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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