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2969704/2024-11725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3-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4年度鄞州海域电子界桩安装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3-18 14:38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办法,2024年度鄞州海域电子界桩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YZG-20240007

二、项目概况及资金概算:

1、项目概况:201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为了贯彻落实该通知,自然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配套性严格管控围填海的政策文件。2022年12月和2023年初,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相继印发《浙江省项目用海用岛监管省级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人防+技防”手段提升海洋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构建全覆盖多方位海洋监管体系。后续又印发《浙江省重点海域电子界桩智能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在三年内实现电子界桩全省近岸海域使用管理范围全覆盖,2023年工作重点为历史围填海重点区域,2024-2025年延伸至全省历史围填海、疑点疑区高发区域、重大项目用海等各项监管领域。2024年鄞州区开展历史围填海重点区域电子界桩服务。

2、资金概算:该项工作预计工作经费为15万元,投标限价15万元,等于或超过投标限价为无效标。

3、付款方式:本项目中标履约期为一年,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50%作为预付款,年中根据项目进度支付合同款的30%,剩余20%款项待项目完成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

4、中标原则: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的有效报价选取最低价者为中标单位;如投标价也相同,则由投标人抽签决定。

三、项目成果要求:(1)提供感知系统和智能识别系统(1个视频监控点位),进行违法违规行为自动抓拍和智能研判,实现自动化预警监管体系,探索历史围填海区域自动化智能监管的新方式;(2)提供监管平台服务,基于省厅“智控海洋”应用场景,支持涉海数据的展示、查询、统计、分析、业务管理等功能,形成历史围填海区域现状核查任务闭环;(3)提供鄞州区历年积累的涉海相关矢量数据(海域权属、海洋功能区划、历史疑点疑区、历史围填海等)集成入库。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37---2017)的规定、符合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价方三年内承担过历史围填海监视监测、历史围填海电子界桩等工作。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下午5时止。

七、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上午9时。

八、投标和开标地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611室阮先生)

九、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确认。同时,资格审查时若须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有效公证件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却无法提供的,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第五条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密封送交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611室阮先生),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574-8929388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