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878/2024-11723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工商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开展宁波市鄞州区2024年度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2024-03-15 17:07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 | ||||||||||||||||||||||||||||||||||||||||||||||||||||||||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上级局的工作安排,结合鄞州实际,现将开展宁波市鄞州区2024年度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是指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8日发布的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273-2020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详见附件1)开展相关工作,并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培育的企事业单位。重点培育对象为: (一)辖区内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或重点集聚产业中,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强,保护工作成效较为突出的企业。 (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 (三)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 二、基本条件 (一)注册登记在宁波市鄞州区辖区内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以及属于宁波市鄞州区管辖的相关单位; (二)拥有商业秘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商业秘密定义的要求,即不为公众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三)自有或者共有商业秘密,共有的要求占比50%以上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未被评定为省级、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申报表一份(详见附件2),申报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二)对照上述基本条件,提供一套完整的本单位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相关的书面、电子版详细佐证材料(包含文字、照片等)。 (三)承诺书(详见附件3) 四、申报和验收时间 (一)2024年3月22日之前,提交宁波市商业秘密保护贯标企业申报表(初稿)WORD电子版。 (二)2024年3月29日之前,提交本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相关的详细佐证材料(包含文字、照片等)(初稿)电子版,承诺书(照片)。 (三)验收之前,提交上述材料的书式和电子版定稿。 (四)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方式 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申报电子、书式申报材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后,再组织验收工作。 鄞州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汇总如下:
附件1: 附件3: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