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信息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2969712/2024-11723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3年度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试点创建单位名单认定及专项补助资金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3-15 16:18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根据《鄞州区推进艺术赋能乡村(社区)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4)》(鄞文广发〔2022〕86号)文件精神,经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社区)试点工作专班验收评定,云龙镇云龙村、东吴镇三塘村拟认定为区“艺术赋能乡村”示范村,横溪镇周夹村拟认定为区“艺术赋能乡村”达标村。现将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告(附件)。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5242。


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社区)试点工作专班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2023年度鄞州区“艺术赋能乡村”试点创建单位名单认定及补助资金兑现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所在镇、街道

村庄(社区)名称

创建等级

补助资金

1

东吴镇

三塘村

示范

30

2

云龙镇

云龙村

示范

30

3

横溪镇

周夹村

达标

20

合计

8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