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节日期间美容机构检查

发布日期:2024-03-12 11: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明楼所的执法人员联合街道妇联“巾帼文明岗”代表走进生活美容机构,通过现场普及法律、引导消费、维护权益三个方面以“她力量”护航“她经济”。

随着人民生活条件日益改善,大家对追求“美”的脚步也步步向前,尤其是围绕女性消费需求而形成的“她经济”蓬勃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那么,如何在消费中“擦亮双眼”、维护自身的利益呢?市场监管人员现场给女性朋友们“支招”。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药品和化妆品监管科叶丽群表示,根据《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走进美容机构,消费者首先要关注主体和环境,查看主体是否亮照经营,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涵盖“化妆品”,同时查看其经营环境是否整洁,所使用的产品销售包装是否有展示,方便消费者查阅化妆品标签的全部信息。其次,要查看其使用的产品是否经过注册或备案,尤其是一些号称进口的化妆品,商家应能提供其同批次产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或报关单。此外,消费者还应注意产品标签与广告宣传,特别是进口化妆品也要有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除了以上内容,在日常的检查中,市场监管人员还会检查化妆品的渠道与来源,查验进货台账,并检查化妆品的储存和卫生情况,保障消费者放心消费。听了市场监管人员的现场支招,来自街道的“巾帼文明岗”代表纷纷点头,表示学到了不少关于“美丽”消费的内容。

面对火爆的“美丽”消费,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区消保委给消费者们提个醒:一是要学会甄别,避免入坑,在美容店消费之前先核实该店的证照情况,对于没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超范围经营,一定要坚决抵制;二是对虚假的或者引人误导的宣传要学会鉴别,例如普通化妆品宣传“祛斑、美白、除皱”等功效,更有的会宣传医用效果,例如“止痛”等等,或者在很多化妆品宣传中加入“药妆”概念,这些都是不对的;二是根据能力理性消费,真正悦己,避免一味追求美丽效果而产生经济负担,甚至背上沉重的债务;三是在进行消费后,及时留存消费凭证,保存相关证据,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时间向消费维权部门反映,争取在第一时间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