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055/2024-116772 |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预算(已归档)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医保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单位预算 |
发布日期: 2024-02-23 15:41 信息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信息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实行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实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负责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的执行,贯彻执行动态调整机制、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配合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维护。 6、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实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市统一的“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9、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管和信息管理科。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4年收支总预算84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8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19万元,占97.27%;上年结转收入23.21万元,占2.73%。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848.4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8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73.7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84.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7.00万元,项目支出206.70万元。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4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19万元、上年结转23.2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8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73.75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092.74万元减少2244.34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纳入医保基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4.88万元,占10.00%;卫生健康支出(类)689.77万元,占81.30%;住房保障支出(类)73.75万元,占8.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62万元,与上年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4.17万元,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7.09万元,与上年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69万元,与上年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8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29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54.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1.26万元,下降12.63%,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支出在年中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159.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6.55万元,下降67.14%,主要原因是:新冠救治费用大部分在2023年支付完毕。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99.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77万元,下降16.60%,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支出在年中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6.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3.11万元,下降61.59%,主要原因是:医保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列入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功能科目。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3.19万元,与上年持平。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0.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5万元,增长9.80%,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600.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5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5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4年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接待的接待各类调研、学习交流等支出。2024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后,各类调研、学习交流接待次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本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62万元,增长4.8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本单位2024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不单独公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由部门统一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16.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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