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鄞发改〔2024〕64号) | |||||||||||||||||||||||||||||||||||||||
发布日期: 2024-12-04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
BYZD02-2024-0001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4年9月30日以前以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共有6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1个规范性文件需要修订,3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或失效。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抓紧做好相关文件的清理衔接工作。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2 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3 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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