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潘街道办〔2024〕33号) | ||||||||||||||||||||||||||||||||||||
发布日期: 2024-12-04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来源: | ||||||||||||||||||||||||||||||||||||
BYZD99J-2024-0001 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关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潘火街道办事处对2024年5月31日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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