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宁波市鄞州区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的通知(鄞政办发〔202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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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04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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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湿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宁波市鄞州区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湿地保护责任和措施,科学处理好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推动我区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两个先行”提供重要保障。 附件:宁波市鄞州区一般湿地名录(第二批)。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 宁波市鄞州区一般湿地名录(第二批) 序号 | 属地 | 湿地名称 | 分布范围 | 湿地面积(公顷) | 湿地 类型 | 主要保护 对象及生态 区位重要性 | 1 | 咸祥镇 | 鄞州区大嵩江入海口咸祥段一般湿地 | 北以沿海堤坝为界,南以鄞州区区界为界。东以大嵩江中心航道为界,西以沿海堤坝为界。 121°49′47.71″E-- 121°50′22.17″E 29°40′54.10″N-- 29°41′32.05″N | 23.34 | 沿海 滩涂 | 沿海滩涂自然生态系统 | 2 | 东吴镇 | 鄞州区三溪浦水库(北段)一般湿地 | 北以三溪浦水库水域岸线为界,南以东村与西村交接处为界。东以童一村村界为界,西以东村村界为界。 121°43′59.71″E-- 121°45′49.13″E 29°47′17.52″N-- 29°47′35.07″N | 74.01 | 库塘 湿地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3 | 塘溪镇 | 鄞州区梅溪水库(童村段)一般湿地 | 北以梅溪水库水域岸线为界,南以梅溪水库水域岸线为界。东以童村村界为界,西以梅溪水库水域岸线为界。 121°40′22.90″E-- 121°40′55.22″E 29°39′27.29″N-- 29°39′44.89″N | 19.13 | 库塘 湿地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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